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1-52515 | 分 类 |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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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10-14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省直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审计所指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同志作出批示,要求落实审计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厅机关、洪山强戒所按照通知要求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分别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厅机关预算编制与执行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指标编制不精确的问题已经整改。我厅将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前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进行预算编制,使预算编制更加精准化。同时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督促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确实有效的保证资金的规范有序合理使用。
2.国库支付经济分类和摘要填写不规范、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已经整改。我厅进一步强化财务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国库支付的精细化。在今后的国库支付中,严格规范经济分类的使用,细化支付摘要的填写,按照预算指标的性质、类别、用途,对应使用各项经费。
二、关于巡视整改退款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洪山强戒所应退巡视整改应缴财政专户75.0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该所应退巡视整改值勤岗位津贴等款项78万元,其中2018年赴洪湖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伙食补贴27人0.38万元、扶贫驻村生活补助1人0.76万元、2017年至2019年交通补贴9人0.4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29人29.23万元、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值勤岗位津贴30人47.23万元。截止2021年6月7日已全部收齐退款合计78万元缴存至洪山强戒所实拨资金账户,并于6月18日将该笔款项缴入了省财政专户。
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规范管理
在落实问题整改的同时,我厅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与措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强化规范意识。审计问题反映出我们的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没有针对短板弱项与时俱进加以改进。要通过审计问题整改,增强问题导向性作用,促进增强规范意识、纪律意识。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要对照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认真自查自省,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当履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找准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财务内控管理,确保财务收支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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