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39012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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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0-07-17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9.58万元的问题。
2、有1个项目预算编制较大,项目结余资金18.36万元的问题。
3、有2个项目未完成预算安排任务,涉及金额5586.48万元的问题。
(二)部门项目绩效方面。
有2个项目未开展,未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资金59.2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有1处房产少收租金135万元 。
2.2处房产出租合同到期后未收回,且未收租金的问题。
(四)财政改革推进和财经制度落实方面。
1、个人借款12.05万元长期未收回的问题。
2、往来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32.82万元的问题。
3、国库支付经济分类和摘要填写不规范、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
(五)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有18人在所管理的湖北戒毒矫治研究会、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兼任职务,并通过编审费、劳务费等方式领取报酬13.81万元的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我厅党委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建议,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审计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保障。厅长和分管副厅长几次召开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6月9日召开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并决定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厅长任组长,厅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装备财务保障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厅装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改工作。省戒毒局及所属各省直强戒所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抓紧落实开展整改工作。
2.明确目标措施。厅机关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明确针对具体问题,逐条确定牵头单位(部门)、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不折不扣全面整改。
3.全程跟进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整改落实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各单位针对所存在的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迅速行动抓落实,截至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有两个问题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分别如下。
1.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9.5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2019年12月,因年度调解案件补贴量略有增加,厅机关调用实拨资金9.58万元,用于支付律师调解案件补贴,由于调用实拨资金的时间较晚,未能赶上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我厅已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予以纠正,完整、合理、准确地测算、编制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有1个项目预算编制较大,项目结余资金18.3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2019年省戒毒局“戒毒业务管理费”安排会议培训支出预算50万元,年底造成结余。省戒毒局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关于会议培训的要求,进一步合理编制预算,同时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以实措施、硬约束要求各处室按时完成年初的预算安排,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3)有2个项目未完成预算安排任务,涉及金额5586.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省戒毒局2019年第一批中央专项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17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系统加密网建设,未使用资金分别是1633.08万元,占项目预算的96.06%。该项目2019年12月7日完成招标流程,2020年1月2日签订合同。因受疫情影响,今年1-4月项目基本停工,5月初项目复工,主体集成部分和链路已支付61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预计11月底前可完成1700万元支付。
二是江夏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病残所建设”项目资金4000万元,未使用资金3953.4万元,占项目预算的98.84%。省戒毒局责令江夏所基建专班立行立改,该项目2020年4月底已全部复工,施工进度不断加快,4-6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2083.98万元,截至6月底已支付主体工程款为2000万元。预计剩余1953.4万元在申请预算调整批复后,9月底可基本完成支付。
(4)有3个项目预算编制无测算依据和支出明细,涉及资金49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省襄州强戒所“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52万元和心理矫治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建设资金100万元;二是省沙洋强戒所“省戒毒系统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资金”112.5万元;三是省女子强戒所“省戒毒系统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资金”30.3万元,三个项目涉及无测算依据和支出明细,预算指标财政收回。省戒毒局加强了对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预算编制的学习培训指导,督促各单位编细编实预算,把项目经费预算作得更明细,对于需要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做好前期相关论证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部门项目绩效方面。
有2个项目未开展,未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资金59.2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厅机关“律师公证管理”项目安排的会议和培训工作未开展,在未报财政调整预算的情况下,将项目资金17.4万元用于其他支出。二是厅机关“基层司法业务”项目预算安排的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公告、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库评审等工作未开展,将项目资金41.8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由于到年底,超过了办理预算调整的时限,造成资金使用不规范。2020年,我们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预算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杜绝预算编制与执行中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有1处房产少收租金135万元 ;2处房产出租合同到期后未收回,且未收租金的问题,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省襄州强戒所少收租金135万元的问题。省戒毒局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成立清欠专班,力争在2020年底收回全部租金。二是及时催收租金。省襄州强戒所2018年5月8日和2019年1月3日曾先后两次向承租方酒店负责人尚悦斌下达了书面房屋租金催缴通知书,目前已于2020年6月1日追回部分租金37.4万元,并上交财政厅。三是进行资产清算评估工作清缴余款。2019年6月,省襄州强戒所组织相关人员联合对承租方酒店现存资产进行初次盘点,现已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完成了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对清算后承租方仍欠省襄州强戒所租金的差额部分,该所将通过督促、协商或者法律等手段向其进行追缴。
二是关于厅机关2处房产出租合同到期后未收回,且未收取租金的问题。我厅于2020年5月1日向承租方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收回厅属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的通知》,并于5月6日赴该所面谈,要求其无条件退回。5月11日,该所回函提出了不退还房产的理由。我们认为其提出的改制问题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成为其侵占国有资产的理由,该所提出的要求我们不能满足,已将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6月30日移交厅法律顾问金卫律师事务所,拟通过法律程序依法收回被占用房产。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努力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收回房产及相应租金。
(2)有1处房产闲置未使用,房屋面积238.83平方米的问题,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厅机关位于江汉区济生小区5套房产,合计面积235.83平方米,2016年7月以前一直对外出租,后因房屋破旧、水电设施老化,一直闲置未使用。2020年5月6日发现该处房产被他人非法占用。目前我厅已将相关资料移交厅法律顾问金卫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处理,我们将持续跟进,争取及时将房产收回并合理利用,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
4.财政改革推进和财经制度落实方面。
(1)个人借款12.05万元长期未收回的问题,已整改。
审计期间,我厅立即对此开展催办督办,要求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已收回4人借款9.16万元。另外一笔个人因公出国差旅费借款2.89万元,因其发票遗失,已要求其联系相关部门和个人取得相关证明资料,按规定程序审批报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杜绝长期挂账现象。
(2)往来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32.8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省戒毒局机关1笔三年以上的往来款未清理,金额5万元。6月28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以2016年资产清查时湖北东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为依据,作为资产损失已上报省财政厅,待省财政厅批复后调整账目。
二是省襄州强戒所8笔三年以上的往来款未清理,金额127.82万元。省襄州强戒所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一是属于长期挂账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共6.3万元已联系上有关单位,均已支付。二是属于无法支付或由于特殊原因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有1笔金额4万元,按相关规定转为其他收入。三是属于财政部门应拨而未拨的款项, 2011年往来账户中“其他应收款一基建一省局”36.2元,与“其他应付款一财政拨款结余" 36.2元,进行对冲核销处理。四是其他原因导致长期挂账的往来5笔,分别进行清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将往来款项清理完毕。
(3)国库支付经济分类和摘要填写不规范、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已整改。
厅机关国库支付经济分类使用错误11条;省女子强戒所国库支付摘要1条填写不规范;省未戒所国库支付摘要1条填写错误。该问题反映出会计支付、核算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存在不足,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相关单位对财务负责人和个别财会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准确、熟练处理会计业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有18人在所管理的湖北戒毒矫治研究会、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兼任职务,并通过编审费、劳务费等方式领取报酬13.8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关于省戒毒局机关16人在湖北省戒毒矫治研究会通过编审费领取报酬7.66万元的问题。省戒毒局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刻反省,及时安排落实清退,所发7.66万元全部清退到位。
关于厅机关2名退休干部、及省委政法委1名退休干部在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兼职,通过劳务费领取报酬的10.05万元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此问题的整改,迅速督办清退,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全额退还,相关款项已全部上缴省财政厅罚没收入专户。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干部兼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规范管理
在落实问题整改的同时,我厅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与措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1.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强化规范意识。审计问题反映出我们的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没有针对短板弱项与时俱进加以改进。要通过审计问题整改,增强问题导向性作用,促进增强规范意识、纪律意识。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要对照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认真自查自省,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当履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切实成效。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财经纪律教育的力度,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针对审计指出的不规范行为,找准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格预算执行监控和经费开支审批,确保财务收支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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