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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99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998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19 17:31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6-29924 分    类 司法;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6-08-19
文    号 无 有 效 性 有效

朱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后有关问题亟待解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司法厅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出台《湖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与管理工作指引》《湖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引》等,逐步建立“1+N”线索收集、“督与办”问题处理、“红黑榜”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制定《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档案范本》,提供19种监督工作文书格式范本和监督案件卷宗整理范本,实现监督机制、监督标准、监督文书“三统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鄂政发〔2026〕4号)要求,将乡镇(街道)纳入2026年开展的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清理确认乡镇(街道)执法主体资格,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按规定制发行政执法证件,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时督促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2024年至2026年,按照司法部要求,在省、市、县三级设分课堂,组织全省包括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在内的7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制定《湖北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细化18条规定,厘清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禁止性行为和纪律要求,有效解决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粗暴执法等问题。

四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调衔接、执法联动的“一对多”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有效衔接、一体服务。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比例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抽查,着力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积极参与和配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动执法职责科学界定、执法队伍整合精简、执法力量专业下沉,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湖北省司法厅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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