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04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9923 | 分 类 | 司法;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8-28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民盟,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针对我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强等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实际,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为抓手,聚焦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以下简称“两执四乱”),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优化服务,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聚焦体系构建,在形成长效监督合力上持续发力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持续拓宽线上线下、内部外部线索来源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两执四乱”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健全省市县三级线索受理处置机制,同步公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加强与纪委监委、政务督查、法治督察、营商办、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衔接,联动12345热线,重点纠治“两执四乱”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移送机制。二是深入问题整治。始终把纠治“两执四乱”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组织各行业领域对2025年度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开展全覆盖评查。省应急管理厅深入黄冈麻城市开展“解剖麻雀”蹲点调研,深挖细查各类涉企执法问题436个,推动问题整改率达100%。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移送函、意见书、决定书等及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双周会商研判、省级帮扶督办、典型引领示范等四项工作机制,持续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典型案例示范。积极选树、报送、发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湖北省报送的两例行政执法监督案例先后入选司法部发布的第一批和第三批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省司法厅发布两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行业领域积极发掘培育本行业领域典型案例,以优秀案例示范推动执法水平提升。
二、聚焦源头治理,在健全执法制度机制上持续发力
一是完善行政检查制度规范。认真落实《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检查计划审批、报备管理,有效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荆门市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检查事项、程序和标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广联合检查模式,大幅精简入企检查频次。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在厅网站公布年度检查事项清单及各事项的检查频次的上限,严控乱检查。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省司法厅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规范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执法协作,推动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健全多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鄂湘赣长江中游三省、武鄂黄黄等区域执法协同,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多头监管。三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省司法厅出台《湖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各部门细化裁量规则,杜绝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问题,各地各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259件,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省生态环境厅修订《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发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出台《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细化完善546项违法事项裁量规范,明确170项不予处罚情形,39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精准压缩行政裁量空间。省税务局联合广东、河南等五省一市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四是强化信用管理。省政府出台《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重点部署信用修复等15项重点事项。省发改委会同省数据局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线上线下落实,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信用修复“一件事”专区,实现信用修复“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事”。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合规提示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告知企业违法后果、合规要求及信用修复路径,从源头减少企业违法失信行为。
三、聚焦科技赋能,在创新执法工作方式上持续发力
依托信息化系统搭建全流程线上监管链条,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闭环管控。一是建成省级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湖北省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已于5月部署上线,在荆州完成全域试点并常态化运行。部署开展全省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实全面运用推广基础。二是探索地方数字化检查平台。武汉、宜昌、鄂州等11个市州探索本地“扫码入企”平台建设,构建“事前备案、扫码检查、执法评价、企业回访”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机制,从源头压缩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空间。三是推进综合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于8月初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初审,数字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四是科技赋能执法监管。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鼓励运用物联网、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替代部分现场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技术优势,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高效处置案件的能力。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广应急管理领域“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实现行政检查、案件办理等全程留痕、企业实时评价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应用“省市县所”四级贯通的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做到案件受理、审核、审批、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动态可溯。
四、聚焦能力提升,在锻造过硬执法队伍上持续发力
一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湖北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印发《湖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荆州市开展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试点工作,对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从行政执法制度基础规范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行政执法保障规范化、保证行政执法效果四个方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省应急管理厅以武汉、十堰、孝感等地为试点,统一建设标准与标志标识,规范建成“五室一库”执法功能区。用好用足应急部项目资金,向28个重点县(市、区)配发执法装备3190台。三是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契机,组织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各类业务培训1200余场次,覆盖近10万人次。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为期2周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举办“执法大讲堂”,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500人次。荆门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完善全周期执法服务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实地指导调研,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等方式,持续纠治“两执四乱”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各地各部门转变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深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统一执法尺度和执法流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通过政策解读、专题讲座、每月学法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四是强化数字监管。主动对接省数据局、省大数据集团,稳妥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湖北省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信息技术,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监管数据,划分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大力推行“无感式”“分级式”“联合式”检查,提升检查质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司法厅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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