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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2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26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22 11:05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5-07973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7-1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叶昊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20240526号提案《以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收悉。经与有关部门认真沟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综合运用市场、社会、法治的力量,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23年,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降成本1300亿元以上,在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湖北跨入第一方阵、进入全国前10。法治环境从2022年的第16位上升至第7位。

一、抓“关键少数”素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一是构建全方位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构建了由30多个省直部门、17个市州、103个县(市、区)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关键

少数”的法治素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省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全覆盖。建立主要领导述法制度机制,全省103个县(市、区)共20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法。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指标,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三是加强督察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纳入“一规划两方案”法治督察重要内容,对18个省直单位和4个市州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把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考核重要指标,并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二、抓制度体系建设,筑民营经济发展之基。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宽人民群众、民营企业征集渠道,广泛邀请市场主体、民营企业家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多渠道听取企业意见。推动出台《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立法,《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2024年立法计划,年底将正式施行。二是推进制度“立改废”。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清理涉营商环境不一致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101件,及时废止、修改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办法》,成立咨询委员会,引入专家咨询论证、公证参与、第三方评估等机制,累计审查新增政策措施1.79万份,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48万份,修改废止5458份。

三、抓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省189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和19个国家开发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团,打造7×24小时全时空的湖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专线”,为各类企业提供涵盖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全业务门类的专业法律服务咨询。二是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活动,对接企业法律需求,搭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平台,推行“点单式”“全周期”精准式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化“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省市县机制建立率达到100%,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三是深入排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成立交通事故、物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45个,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完善复议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企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切实为企业分忧纾困。四是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将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加大相关责任单位普法考核力度。组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等普法队伍,采取以案释法、专题法律讲座等形式广泛宣讲民营企业相关法规政策。依托新媒体矩阵,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荆楚普法进行时”“12.4”等关键时间节点,利用“报、微、网、屏”等媒体,扩大民营企业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抓依法能动履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深化柔性执法。大力推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完善轻微违法“两免”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并公示全省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210项。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推行“一业一查”机制,全省双随机抽查计划完成达全国最优水平。二是规范涉企执法。开展“三项制度”督导检查,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全覆盖。印发《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坚决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全力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一批违纪、违规执法问题线索。制定《湖北省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强化司法保护。建立简案快办机制,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全面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制度。落实对涉企人员审前羁押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推动涉案企业和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完善“飞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切实经济案件“久侦不结”“久办不结”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惩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黑恶势力。以“雷火”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领域专项打击提质增效,对企业、企业家实施的敲诈勒索、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罚罪行为一律严厉打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顶层设计。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健全我省在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招投投标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适时开展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扫清影响和制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二是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以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基础,全面压缩诉讼周期降低民营企业和当事人诉讼成本、依法监督政府履约践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强破坏市场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对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产区和经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等涉企经济犯罪的打击质效。抓好《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深入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探索“复议+”多元化解新模式,减轻企业诉累。三是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聚焦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统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8日

主管领导姓名 徐少林               联系电话 87233631 

经 办 人姓名 李林林               联系电话 87810612 

邮政编码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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