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0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3-45877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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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3-08-24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夏少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仲裁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仲裁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该提案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推进我省仲裁事业的发展。结合我省目前开展的工作、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打算,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关于“统一仲裁机构性质”方面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20年湖北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鄂法办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均明确了仲裁机构为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也对“改革仲裁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了要求,各仲裁委按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仲裁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省司法厅下文明确了武汉仲裁委作为我省仲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
(二)关于“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方面
截至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全省设立13家仲裁机构,均设有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13个执行机构中有7个事业编制、6个非事业编制。按照《若干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各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依法科学制定委员会章程,…强化委员会的决策地位和作用。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作为执行机构,要认真执行委员会决议,接收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2022年1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征求〈关于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司公通〔2022〕1号),征求意见稿中对仲裁机构的主体资格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我厅组织12家仲裁机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讨,同时书面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单位意见,并赴部分仲裁机构进行了调研,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报送了19条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改革,明确仲裁事业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我厅将在正式指导意见出台后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三)关于“加强政策层面扶持”方面
在每年全省仲裁机构考核中,都是以社会效益(例如收案量、结案量、标的总额、仲裁质量、仲裁效率)而非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对各仲裁机构进行考核。在省级政策层面,2020年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明确将仲裁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从财政转移支付上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委编办支持各仲裁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各仲裁委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向地方政府申请用地;省教育厅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大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支持高校与各仲裁委合作。
(四)关于“紧抓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薪酬”方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仲裁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仲裁队伍建设要求,各地仲裁委根据当地实际,加强组织仲裁行业人员培训工作。武汉仲裁委员会成功入选司法部、教育部联合培养20家机构名单,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签订国际仲裁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合力培养高素质仲裁人才。其他各仲裁委也积极与院校合作,加大仲裁人才培养力度。
各仲裁委建立符合仲裁行业特点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仲裁秘书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和以品德、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提升了仲裁秘书的办事积极性。同时,武汉仲裁委积极探索推动仲裁员报酬改革,今年已启动仲裁员报酬管理制度修订工作,规范仲裁员报酬管理工作,为仲裁员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五)关于“把握技术发展契机,实现仲裁智慧化”方面
各仲裁委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拓展服务渠道,提升仲裁效率。武汉、十堰、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仲裁委建立了“互联网+立案”及“互联网+庭审”的网上仲裁模式。武汉仲裁委首创“在线智能送达平台”获评第六批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制度创新成果,网上仲裁服务规范成为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仲裁类首个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展线上旅游投诉调解试点,组建湖北省旅游投诉调解线上仲裁中心。通过平台建设,仲裁的高效性与便捷性更为突显。
(六)关于“加大仲裁宣传力度”方面
近年来,省司法厅指导各仲裁委积极整合资源优势,深挖仲裁法治宣传质效。武汉、黄石、襄阳、宜昌、十堰、荆门、黄冈、恩施等仲裁委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仲裁制度;通过走访企业积极宣传仲裁优势;通过发放仲裁文创产品、宣传册等形式宣传仲裁工作。武汉仲裁委举办“武仲杯”辩论赛、“东湖国际法律论坛”等大型国际商事交流活动,广受市场主体和各大媒体关注,线上、线下参与人数突破百万人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50余家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道。2022年,仲裁法宣传纳入武汉市“八五”普法规划。2023年以来,武汉仲裁委推进区域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服务武汉都市圈、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等重点工作,广受商事主体和各大媒体关注,被法治网、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凤凰网等主流媒体报道百余篇次,其中中央媒体13次,省级媒体30篇次。
二、存在的困难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文件规定“仲裁委员会由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按照两办意见规定“谁组建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各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组建并依法进行管理,但在2019年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后,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市政府承担的仲裁管理职责哪些由司法局承担,司法行政机关在管理、指导、监督仲裁工作的职责界定是什么等问题暂无法律上的明确依据,有待《仲裁法》修订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指导各仲裁委员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对仲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仲裁公信
推进仲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推动仲裁改革试点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拓展仲裁业务服务领域,推进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涉外等仲裁业务发展。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对接,探索建立仲裁裁决与诉讼衔接机制。
(三)坚持规范管理,不断深化行业自律
做好届满仲裁机构换届复核、变更备案等工作,编制年度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名册。积极筹备成立湖北仲裁协会,弥补仲裁行业自律工作,完善仲裁行业管理举措,推进仲裁委员会探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四)坚持发展提升,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组织开展仲裁理论实务研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湖北仲裁,完善省、市两级仲裁宣传方式和途径。指导各仲裁机构,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依法履行职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及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湖北省司法厅
2023年8月24日
主管领导姓名:周勇联系电话:027-87898233
经办人姓名:汤锐志联系电话:027-87238563
邮政编码: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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