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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07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04 18:11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2-35447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2-08-04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袁琛丽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社矫机构要增加招录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国家工作人员配强司法所社矫工作辅助力量将法律援助覆盖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推进数智社矫四个方面的建议,均予以肯定,我厅社区矫正管理处会同公共法律服务处、科技信息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分析、研究,并与省财政厅认真会商,充分吸纳了相关意见。其间,省人社厅认为该提案不属其职责范围,建议不作为会办单位,经请示省政协办公厅后同意。现将拟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概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截至20222季度,全

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053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06732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7982021重新犯罪率为0.5‰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

二、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贯彻立法精神,多渠道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领导体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当前已实现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并逐步推进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构建了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推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对调查评估、重要事项审批、考核奖惩等执法环节进行集体审议,推进各项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三是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力量。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选任等途径,着力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当前我省共有社区矫正专业执法人员501人,专职社会工作者共1992人。2021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省司法所较2020年增加辅助人员480人。今年一季度,辅助人员环比再增加了115人,辅助人员素质、待遇均有明显提高。四是构建可持续的刑事执行一体化机制。分三批累计抽调265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了每个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有3名警察参与工作,实现县域社区矫正用警全覆盖。

(二)整合社会资源,补齐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短板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湖北省社区矫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设立社区矫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由之前的1000万元新增到2600万元,支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将集中教育、心理矫治、公益活动等纳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搭建湖北社区矫正心理援助平台,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纳入本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提高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应用。三是引导多方协助。联合民政、人社等部门,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协助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当前,全省共建成就业基地154个、教育基地265个、社区公益活动基地888个。四是加大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力度。积极开展双认领公益服务,推动五老志愿者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教,提高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我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共有19797人,配比率超过80%

(三)严格依法矫正,全方位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正在制定《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流程,并在其中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申诉、控告的权利,以制度形式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在依法矫正的基础上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该细则预计今年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发。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以维护安全稳定为契机,加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检查,一方面积极开展自查,组织各市州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交叉检查,另一方面加强与人民检察院沟通协作,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全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通过全面查找问题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公正规范执法。三是精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纾困解难。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急难愁盼的事,及时对生活困难、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相应帮扶。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44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617人次,落实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78人次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统一协调刑辩律师资源,确保律师资源不足的地区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等多种方式实时向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在平常遇到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平等地获得相应的法律帮助,符合条件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四)加强科技支撑,以“智慧矫正”创建工作推进“数智”矫正发展

一是拓展信息化监管渠道。开展信息化动态核查,使用定位监管系统、钉钉等方式,实时了解、查验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方位、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和日常行为,当前我省已对2256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占在册人数的94.8%10余个市(州)已建立常态化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化办案协同。依托湖北省委政法委信息化1234工程的总体部署,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武汉市、恩施州等地区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对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证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预警潜在违法违纪风险,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成效。三是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多地将社区矫正监管系统与雪亮工程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纳入平安建设范畴,借力公安身份信息查询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对不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有力遏制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现象。今年上半年,不假外出人数较之上年度同比下降近10%,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效。四是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采取以点带面的模式,在武汉等9个市州、宣恩等16个县(市、区)先行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统一建设要求,规范建设内容,量化考核标准,为全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积累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健全工作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为我省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省司法厅

202284

主管领导姓名 王铭德   联系电话 027-87238503

经办人姓名   杨奇峰   联系电话 027-87233506

码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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