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0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06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19 17:50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2-35438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2-07-1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省民革: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对贵单位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强化科学立法,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对策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立法保护。先后审修完成《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清理,起草并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解决了一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今年,审修完成《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条例(草案)》,正在审修《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修订草案)》,两部法规均设置了专门条款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惠企政策措施。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先后出台了《关于纾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破解营商环境顽瘴固疾集中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精神,全省110个市(州)县(区)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压实审查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统计报告等制度和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开通公平竞争审查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出台审查会审办法等,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提供了机制保障。持续开展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优惠补贴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以来,全省共审查政策措施 4008份,出台3918份;共清理政策措施13132份,其中修改、废止1189份。四是畅通企业诉求反映处理机制。建成了“全省一张网、三级全覆盖”的“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体系”和“湖北省中小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建立统一的企业投诉和维权服务平台,完善和规范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截至目前,仅“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体系”投诉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超50万,诉求办结率98.69%,满意率99.22%。

二、关于对“严格优化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策建议的答复

一是专题部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今年4月19日,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连线,召开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执法协调小组2022年度工作,就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后印发了《湖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湖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文件,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作出了总体制度性安排。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细化成57项具体工作内容下发各地各部门执行。采取实地调研、电话指导、督导检查、法治督察等方式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指导推行包容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有关事项的函》,对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免处罚免强制范围全覆盖、着力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编制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使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发挥最大效能。四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1年,在全省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乱象进行了整治,查找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201个,整治期内已集中解决1064个,纳入中长期整治计划的13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今年3月,省司法厅在全系统部署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法制审核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检查。截至6月底,全省共发现行政执法问题线索379条,立案调查292件,提出监督建议256份,作出处理决定11份,移送问题线索18件。同时,认真落实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制度,今年4月下旬至6月底,组织对17个市(州)、12个部门共416卷涉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开展专项评查,已完成对其中39卷问题案卷的督促整改。

三、关于对“坚持公正司法,保障市场主体”对策建议的答复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取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方式,进驻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等开发园区189个,实现全省19个国家级开发区、84个省级开发区全覆盖,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5244名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累计服务园区企业6270家。探索设立涉企法律问题快速处置中心,在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设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进一步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完善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合理布局,推动法律援助在园区的有效覆盖。二是全方位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省司法厅先后联合省法院、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成立了武汉市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商会调解组织。目前,全省共有3024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665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45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92个,行业性专业性、社会团体和其他调解组织1245个。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实现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目前,咸宁、荆门、孝感、恩施等7个市(州)和55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以预防预测预警为基点,以抓早抓小为重点,建立分层分类响应处置机制,推动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4808次,预防纠纷104148件,较2020年同比增加18.4%。受理调解案件365247件,调解成功355577件,较2020年同比增长22.6%,成功率达97.35%。四是增强衔接联合动力。省司法厅先后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出台了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委托开展调解,有效缓解了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目前,设在法院人民调解组织114个、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266个、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142个。此外,先后在教育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商事等领域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

四、关于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对策建议的答复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加大政府失信绩效考核,加强政府失信行为治理。一方面,以信用立法为引领,构建信用建设制度体系。颁布了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的地方法规《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聚焦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以及政务诚信建设,相继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完善信用制度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以政务诚信为重点,加强政府失信绩效评价。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将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占比情况列入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截至2021年底,我省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个,占全省政府机构总数0.0035%,相关部门已督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个单位完成整改工作。 

在优化政务环境上,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推进力度再加强。先后出台《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等,并5次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会议强力推进,省政府领导分别领衔推进一件难度较大的联办事项。二是服务流程再优化。对企业、群众日常办理的涉及多部门审批的高频事项,全面推行“一事联办”。目前,省级统筹定标全省推广的“一事联办”事项达21项,平均办理环节由4个减至1个、时限由法定57天减至11天、材料由26份减至15份、跑动次数由6次减至1次。三是关键环节再精简。省、市、县三级审批承诺办理时限分别比法定时限减少72.4%、84.5%、86.7%。减材料比率达28.91%,51本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免提交”。群众办事跑动次数进一步减少,全省即办事项比例达65.9%,“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9.92%。四是服务能力再提升。“四办”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主题事项达到2149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通办”全覆盖;1325个事项“跨省通办”,三大城市圈(群)84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市通办;7984项便民服务入驻鄂汇办APP实现“掌上办”。民意调查显示,92.7%的企业认为“近两年湖北营商环境有很大改善”。

2021年,我们成立了湖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不定期研究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维权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拖欠账款等问题,规范涉企收费和罚款、规范中介服务等工作,各市州也相应建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法治为引领,大力转观念、转作风,争当金牌“店小二”、只说YES不说NO,坚持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全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推动湖北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湖北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9日

主管领导姓名  张正军            联系电话 87233637

经 办 人姓名  李建明            联系电话 87236833

邮政编码 430000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