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3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38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22 17:33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6-29925 分    类 司法;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6-06-22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郭笑撰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38号《关于加快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长期关心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现行监督法规规章滞后,与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不相适应,提出的完善地方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对我们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根基

近年来,省司法厅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为核心目标,结合湖北工作实际,构建起兼具本土适配性与体系完整性的法制规范体系,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一是统一制度规范,明晰监督标准流程。紧盯行政执法监督关键环节,系统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指引、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档案范本等,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流程统一。二是压实落实举措,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对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出台《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围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湖北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升规范执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印发《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细化15条工作措施,推进无感式”“分级式”“联合式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监督合力。出台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指导意见,构建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督格局。出台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办法,制定执法考核评议指引,搭建与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及水利、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常态化交流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四是压实执法责任,健全闭环问责体系。出台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及行政问责等相关追责问责制度规范,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立法

《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9958月施行,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相关条款在执法主体界定、监管职责划分、监督方式创新、履职程序规范等方面,已严重滞后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难以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我厅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工作。早在20215月,就已启动条例立法相关工作,该项目先后被纳入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年度预备审议项目。为高质高效推进立法进程,我们依托高校专业力量,委托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团队全程深度参与立法调研、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各环节工作;同步主动对接、全力配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实地立法调研。在广泛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多轮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打磨修改基础上,形成《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初稿。草案严格对标上位法相关规定,立足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实践,凸显湖北地方特色,贴合全省执法监督工作现实需求,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与职责、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举措、监督结果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等内容作出全面规范。

三、认真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贯彻

20251217日,国务院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2621日起正式施行,为新时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后,我厅立足统筹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举措,对全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性部署。

今年以来,我们以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贯彻为契机,以全方位宣传、深层次解读、常态化落实为工作目标,在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民生实事等工作中抓好落实。组织各地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准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分批专题教育培训,覆盖各级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落实省厅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全覆盖、精准化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条例规定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核心内容开展深度解读,引导执法监督人员精准把握立法要义、熟练运用监督规则,全面夯实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履职基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规监督的专业能力。

《湖北日报》专题刊发《湖北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宣传报道,集中展示我省5个省直厅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特色举措、工作成效与典型经验,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执法、监督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力推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提质增效。省药监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地方金融局等单位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纳入行业系统培训内容。宜昌市、黄冈市、十堰市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域推进的浓厚学习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地方立法,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根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系统梳理总结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中的有效举措、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针对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监督方式、整改标准固化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严格对标国家《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立足我省工作实际,结合案卷评查、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基层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条款内容,确保草案内容贴合湖北执法监督实际、符合基层操作需求,切实增强我省条例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推动立法项目落地。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加强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对接,主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全力推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项目尽早纳入省人大正式立法计划,加快实现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湖北省司法厅

2026622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