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70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29120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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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双炜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703号《关于鼓励 70 岁以上人员尽早订立遗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订立遗嘱是公民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高龄人群订立遗嘱对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司法厅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律服务、优化公证便民等措施,着力构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屏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根据老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多部门协同的普法共同体,分类施策、精准普法,推动民法典宣传向老年人群延伸。打造“荆楚普法云课堂”普法品牌,围绕遗产继承等重点内容,以“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授课主体,近年来推出民法典直播精品课程3期,累计播放量超171万人次。
二是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发挥全省律师行业专业优势,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敬老活动,面向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立足各级律师协会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年委)整合资源、创新形式,聚焦老年人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定位精准、内容丰富、贴近民众的法律援助活动。其中,省律协老年委组织专业律师协助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举办“银龄闪耀,共筑美好”等敬老活动,涵盖有涉老防骗、遗产继承、赡养义务、住房权益等多个方面,受到了活动举办方和老年群体的好评。2024年全省律师向老年人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3万余件,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向武汉市律协献上锦旗,对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持续开展的敬老公益活动由衷点赞。
三是优化公证便民措施。对于70岁以上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探索线上办证,对“老弱病残孕”及特殊困难群体,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公证的,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完善费用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393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95号)进行收费,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将办理遗嘱公证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以内,部分公证机构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确保3天内出证。严格遵照标准程序,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对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录音录像,确保遗嘱公证书效力问题,避免引发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取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持续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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