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3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4-33690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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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宫步坦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39号《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打造中部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作出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的重大战略部署后,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涉外法制专题讲座,安排部署了全面提升湖北省涉外法治工作。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法制建设,积极会商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
一、工作情况
(一)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夯实我省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方面
1. 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工作
2023年12月4日上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战略利益、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发挥湖北优势,着力健全涉外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仲裁机构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持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全面提升湖北省涉外法治工作水平,为我省涉外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任务目标和进行了明确分工。
2.加强我省涉外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和落实“两个方案”。近年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建设的工作方案》《湖北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分工方案》。为持续推动以上两个方案落实,助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统筹协调,将涉外法治建设写入省委依法治省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领域改革纲要分工方案。二是拓展渠道优化我省涉外法治储备力量。2023年12月,我省首次组织全省26所法学院校分管校领导、法学院书记、院长共74人,参加了全国法学院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湖北分课堂集中封闭学习。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所高校入选教育部22所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名单。推选26名律师进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3名律师被司法部初选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三是助力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政策作用,引导市场吸引涉外法治人才。《关于推进新时代湖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3〕8号)明确,重点支持优质猎头服务,创新社会化引才机制,促进市场化引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各地按规定给予奖励。通过抓好以上政策落实,助力我省涉外法律人才引进。
3.给予参与国际商事法律活动的外籍人士签证便利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公安厅及出入境管理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任务,积极发挥移民出入境政策红利,不断优化移民出入境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质效,助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上门走访涉外企业和高校外籍高端人才,了解外籍人才停居留诉求和建议,主动宣传各项便利政策和移民出入境服务管理工作措施;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签证、停居留、永居,部分材料缺失的,可容缺办理;建立健全外籍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机制,提供预约办理、委托办理、上门办理等多元化服务,设置人才服务专员全程导办、帮办。近年来,引进一批涉及生物科技、半导体光学、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法律等领域我省急需紧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成功办理外国人永居证,惠及我省涉外企业近百家。
4.加强涉外法治合作交流及理论和实务研究
省法学会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等有关方面支持,争取承办协办各类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涉外法治论坛研讨,推动学术交流互鉴。依托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论坛、研讨会等各类学术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外法学交流,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今年以来,国际法研究会参与承办外交部“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第六期国际法培训班、“发展中国家与国际法”论坛等6场高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中国式现代化与周边关系”等10余场高端学术交流活动。依托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省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建设2个高端涉外法治智库,完善支持机制,有针对性建设高端涉外法治智库。有计划开展涉外课题研究,加强跟踪服务,推动形成优秀成果。优化专报、摘报等机制,强化涉外成果梳理转化,及时将智库研究成果报送中央、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优秀成果转化应用。今年以来,已向中宣部智库办报送咨询报告10多份,向中央和国家部委等有关方面提交专家建议30余份。
5.推进律师行业涉外能力提升
一是建立全省律师涉外人才库(196人),28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3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推荐我省律师参加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班。二是扎实做好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2023年推荐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申报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三是开展湖北省内本地律师事务所境外服务网点情况摸底工作,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建立服务网点。四是开展湖北省域企业和个人境外安全保卫保障工作,提供涉外法治服务。五是参与“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提供法治保障,健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与省商务厅共同承担加强省级贸易摩擦与壁垒预警中心、省级贸易救济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加强我省企业跨境贸易合规建设,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二)关于“发挥武汉独特优势,打造中部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方面
1. 积极推进武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设立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中部地区现代化、国际化法律服务高地,充分发挥武汉“一主引领”带动全省法律服务同频共振作用,武汉市司法局计划以中央法务区的模式形成集“政产学研用”为一体的法律服务集群,高效聚集优质司法资源及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推动法律行业高度整合,实现法律服务的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助力加快建成新时代内陆开放新高地。拟以武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设立作为打造中部地区现代化、国际化法律服务高地的关键抓手。武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主要受理中外当事人之间在知识产权、贸易、投资、金融、证券、航运、信息技术以及其他商事、海事等领域发生的争议,目标为建成司法部关注、高校智力支持、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深度参与的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服务机构。目前,武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设立工作正有序进行。
2.打造公证法律服务特色品牌
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证法律服务特色品牌,发展拥有50名以上执业人员的大中型公证机构,武汉市司法局拟于本年度开展市属公证机构的整合合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便民利企的原则,对我市市属江天、中星、长江、琴台、黄鹤、钢城、洪兴等7家公证机构予以整合合并。在现有体制下进一步优化我市公证行业机制,激发公证行业活力;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类别,研发符合社会发展预期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公证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公证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公证法律人才库,锻造高素质公证管理人才;进一步减证便民、提升公证质量,降低公证机构的运行成本,提高公证机构的行政效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证法律服务特色品牌。
(三)关于“加快建设中部国际仲裁中心”方面
一直以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就将发展涉外仲裁能力作为长期工作稳步推进,涉外仲裁业务基础良好。2005年成立国际仲裁院;2016年在全国率先发起组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2022年8月,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三家国际仲裁中心。今年,我厅拟组织制定出台《加强涉外仲裁能力建设推进武汉加快打造区域国际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将武汉打造为国际商事仲裁地的实施步骤和举措。短期目标是对标国际知名仲裁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完善涉外仲裁服务体系,打造涉外仲裁新优势,塑造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武汉仲裁新品牌,用1-2年时间全面建成“立足中部、引领国内、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远景目标是打造以武汉区域为基础,以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为主引擎,聚合其他上下游法律服务机构或者组织,为境内外市场主体预防和解决纠纷,提供仲裁及相关法律服务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生态圈,用3-5年时间使武汉成为全球受欢迎的仲裁地。
(四)关于“对标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打造法律服务业湖北指数”方面
2023年,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省印发了《湖北省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准备工作方案》,对标《世界银行成熟度评估指标体系》等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了工作部署及分工,为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明确了方向和指标。
二、下一步打算
我省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业务领域办理和跨境活动交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是与我省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适时到发达地区开展调研学习,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健全系统性政策支撑。以理论研究为基础,协同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学会、驻汉大学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形成多项高质量研究成果。以地方立法为依托,会同省人大适时出台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在内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策。
(二)聚力打造高能级平台载体。有效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要素集聚作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竞争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培育创建一批省级以上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依托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打造一批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品牌。
(三)培育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完善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激励政策,探索构建务实管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体系,锻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人才队伍,形成涉外法律服务高层次人才梯队。
(四)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聚焦涉外法治领域服务需求,推动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拓展,更有力维护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合法权益。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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