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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

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

2021-10-30 11:30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 2021-10-30
文    号 有 效 性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决定对武汉市等2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自2021年3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等环节,评选出2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对象。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示范命名为新起点,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各市、州、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县)委员会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地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和政府部门序列排序)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

    武汉市

    武汉市江汉区

    襄阳市

    宜昌市伍家岗区

    江陵县

    鄂州市

    孝感市孝南区

    黄冈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武汉市(数字赋能城管执法“三项制度”)

老河口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建设)

宜昌市(创新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

荆州市(深化“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咸宁市(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便民超市)

随州市(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1234”工作体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引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省审计厅(全面推行依法审计与审慎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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