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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要求,为保持证件管理、使用工作的连续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湖北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由2021年10月30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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