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报告】省司法厅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39593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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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18-01-04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把推进法治湖北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法治湖北、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等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创新和落实各项措施,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一)健全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省司法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处室负责人。二是出台了《省司法厅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厅党委书记、厅长承担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厅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在厅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处室(单位)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落实,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二)凝聚法治共识。2017年,厅党委中心组组织学法6次,并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会、办务会、支部会深入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内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北省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全省“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护青芽”普法工程集中展示活动等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落实新要求,广泛凝聚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发展必须重视和加强法治建设的共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纪律意识和规矩观念,不断增强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办事、遵法守纪的行动自觉。
(三)多举措抓落实。厅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机关总体工作布局,认真谋划、加强保障、协调推进。一是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并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举办业务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二是抓工作保障。2017年度在行政预算中安排了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经费2068万元,着力保障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三是抓监督检查。厅党委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并作为机关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推进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
(一)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到“五坚持”,即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以提高决策质量。在充分征求意见、进行科学性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警务督察改革、监狱新建迁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集体决策。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和程序。一年来,我厅先后提拔任用39名干部、交流轮岗20名干部,并按规定一一进行廉政谈话,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截至目前,我厅无超规格、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无违反干部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发生。坚持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厅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适当方式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二)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严格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向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聘请法律顾问3名。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熟知法律、政策的专业优势,联系其参与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重要法律文书起草、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法律咨询等工作,全方位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全年,累计审核重大文件合同18份,审查法律文书19份,代理诉讼案件13件,共出具法律意见33条,有利的维护了厅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三、落实落细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
(一)着力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一是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2012年后出台的鄂司规字号文件中11件继续有效,1件予以修改。二是严格执行“放管服”工作要求。出台《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放管服”改革。三是按照省信用办的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厅行政执法事项信用目录33项。四是坚持以权力清单明确行政权力,以责任清单明晰部门职责,组织编制厅司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4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7项。五是全面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畴。出台《湖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开展省、市、县三级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六是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在“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对重大人事任免、重要财务支出事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2月,湖北省司法厅荣获“2017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荣誉称号。
(二)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一是推动、配合司法行政立法工作。申报2018年度省人大立法项目和省人大内司委监督项目、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的立法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我省罪犯计分考核实施办法和加扣分实施细则,出台了《湖北省司法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湖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等制度。三是按照司法部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省司改办、省发改委等单位的要求,对《2017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关于对省法院制定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等制度草案认真研提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四是完成《湖北司法行政执法手册》修订工作,下发全系统指导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一是积极办理、审查行政许可事项2774件,办理合格率和规定时间办结率为100%。在行政审批各环节中,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实施行政审批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组织开展2017年度执法质量暨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文书和涉法事务审核,对有关行政处罚、责令整改、信息公开、投诉回复、国家赔偿等的18份执法文书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对厅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改建、食堂承包、法律援助等15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受理对司法鉴定、律师投诉的回复不服的复议案件7件,举行行政处罚听证1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3件,按期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加强与法院沟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结案的8件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远程可视通信系统,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便民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推进监控全覆盖的监狱、戒毒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和刑罚执行案件“大清查、大整改、大督办、大规范”活动。深化狱务公开,积极推动信息化办案平台和科技法庭建设。2017年,全省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案合格率均达100%。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甄别及监管力度,全省共甄别排查社区服刑重点人员2600余名,且成功转化2200余名。开展了危险驾驶类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试点,共指导警告处罚案件574起、收监执行案件67起。六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行政执法检查,厅机关全年未发生行政责任人违法案件。七是完成了2848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八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我厅50余执法人员完成考试取得执法证。
(四)着力纠纷化解,优化法治建设环境。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全省共有3322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14.5万名,调解案件204645件,调解成功200630件,成功率98%;排查纠纷88453次,预防纠纷74302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94件,涉及39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98件,涉及330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877件,涉及209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54件,涉及2784人。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2017年全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389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90892人次,较去年增长10%以上。目前,全省117个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临街一层并建立无障碍通道窗口达到95%。三是制定下发《省司法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四是拓展律师服务。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787家,执业律师律师12869人。2017年,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覆盖全省17547个村(社区),调解案件21252件,调解成功20241件,成功率92.5%。参与政府和政法机关信访接待律师3600余名,处理信访案件4000余次,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600余件,实现了全覆盖。五是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70个,就业、教育、社区服务基地2014个,开展技能培训989人次,推荐就业598人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892人,特困供养453人,教育救助224人,医疗救助242人,住房救助117人,临时救助1998人。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制定《2017年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2017年省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使改革任务安排进一步精准、细化、明确。二是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印发《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近期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5期。三是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实现省律协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中心和投诉查处受理中心全省律师行业全覆盖,4件律师维权案件被全国律协作为典型案例。四是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药品网上采购率达100%,罪犯医疗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五是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将省直全部76家司法鉴定机构、673名鉴定人的管理事项移交属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法制日报头版刊载专题报道,省政府总值班室将此作为重点信息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六是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在全省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案一评”机制。七是推进参与审判为中心的刑诉改革,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82家,挂牌建站覆盖率达8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八是力推公证体制改革,全省112家公证机构全部完成去行政化改制,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九是组织完成录入我省法律服务机构赋码及957个。十是完成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工作,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完成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41起110余人次。
四、扎实开展普法教育,着力营造法治氛围
(一)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一是高规格召开了全省第十三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作了重要讲话,11位省领导出席会议,全省92个分会场近2万人参加了会议;二是成立了省级“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宣讲活动100余场;三是联合省委组织部等出台《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省34.5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网上学法内容,33.3万人参加了全省无纸化统一考试,参考率86%,合格率99.7%;四是会同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我省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五是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普法任务变抽象为具体;六是举办全省法治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省150余名普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七是扎实做好系统普法工作。印发了《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成立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指南》等文件,推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请省两办印发了《湖北省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大普法格局”,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印发了《关于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全省17个市(州)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113个省直单位报送了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二是着手研究建立厅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关于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制度,示范点联系点制度等配套制度;三是推动全省17个市(州)就“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8月14日,《法制日报》头版刊登了文章《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湖北探索构建“精准普法”机制》,该项工作得到司法部赵副部长重视和肯定。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其中,“送普法电影下乡”活动覆盖全省4821个贫困村;二是以“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我省《我与宪法》和《精彩的开局》两部作品分别荣获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和“优秀奖”;四是按照省委法治办《2017年法治湖北建设要点》部署要求,联合省委法治办、省教育厅等7家单位大力开展“四个100”法治创建活动,19个县(市区)申报为全国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7村(社区)申报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组织开展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法护青芽”普法工程集中展示活动,创新推出互动式“湖北AR普法”APP。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接受普法宣传覆盖率达95%。
(四)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创新出台《湖北省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鄂普法办〔2017〕13号),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省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二是联合省委法治办启动全省第2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申报活动,各地各部门申报示范点261个;三是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征集作品328部,数量较去年增长140%,品牌效应初步显现。5月,我省9部微电影作品斩获全国法治微电影大赛二、三等奖,我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四是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五峰县8个乡镇有55个村2.8万户8.5万人建立诚信守法档案。五是力树法治典型人物,12月,武汉女子监狱林雪飞、赤壁市司法局刘少华等6名基层干部入选司法部与新华网联合举办的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候选人。
五、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系列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前瞻性、系统性的理论研究不够。二是学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规定,不能浅尝辄止,要真正学懂弄通,做到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践行上坚定坚决。三是建章立制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配套规章制度需及时完善细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供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进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更加深入人心。
2018年,我厅将以本次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为契机,将法治建设相关要求落细落实到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中,以严要求、高标准统筹安排好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我厅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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