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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治建设报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法治建设报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3-27 17:46 湖北省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0-112855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26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工作力度。一是高位推进,压实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时召开第二次会议,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底有考核,针对基层难点问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指导和检查督察,举办全省推进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法治督察培训会、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部署会,大力推进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带头学法,发挥引领作用。省委常委会举办了专题法治讲座,邀请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题辅导报告。省政府常务会议两次举办专题学法活动,分别邀请了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讲授《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与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培育宪法信仰、彰显宪法权威。通过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三是严格考核,强化督察落实。印发《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并将乡镇和街道纳入督察体系。出台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评价标准等6个文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对全省17个市(州)实施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权重分值占比60%以上,形成倒逼落实和闭环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简政放权。出台《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省政府分7批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757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新增企业类市场主体26.4万家。先后分两批向湖北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96项,自贸试验区16项制度创新成果全国推广。二是优化服务。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推动“一网通办”,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着力“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次数”。推广情景化审批、套餐式服务、容缺后补、告知承诺、邮政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服务方式,以及“一窗受理”、“证照分离”、“多审合一”、“中介服务超市”、简易注销程序等办法。推进“掌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移动端“鄂汇办”入驻事项达849项。三是加强监管。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开发,实现“一处发起、多方联动、联合监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省社会信用系统共归集6490万自然人、635万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信息,21亿条信用记录,200万条“双公示”信息。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项目通过湖北省司法厅网站、湖北日报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注重倾听基层群众、执法一线、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声音。坚持自主调研起草、委托起草相结合,完善立法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制度,严格审查把关,着力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和精细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落实省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服务“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制定修订《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制定《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等6部省政府规章,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244件省政府规章、1147件省政府(含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7万余件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废止29部规章,对20部规章进行修订。组织开展涉及《外商投资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清理,对19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廉洁自律,共接受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16件。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着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对省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核439件。强化检查督促,对全省政府系统的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持续推进律师“三进”工作,5102名律师担任2891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办理省政府法律事务83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满意度。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市县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形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市县综合执法机构和人员整合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扩大到65个地区和11个特殊领域,50多个省直部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33个经济发达镇探索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省政府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出台《湖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三项制度”试行办法,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推进制度落实。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问题1517个。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许可审批等事件开展监督。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2万余个,清理行政执法主体7000余个。抽取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712卷进行集中评查。在全省开展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决定取消61项省级证明事项,保留24项证明事项,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全方位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省政府按规定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积极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44件、省政协提案689件。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整合压缩各类考核督查,会议、文件减少三分之一。坚决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加强办案业务指导,举办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组织编写指导案例。通过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督察内容,出庭应诉率大幅度提升,达到80%以上。2019年,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80件。省政府本级办理235件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案件144件,不予受理51件,告知作其他处理40件,已审结180件。三是依法严格实施审计监督。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三大攻坚战、重大民生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加大对省直部门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国有土地出让、重大项目招投标、扶贫资金、国资国企管理、科技经费、政府性债务、粮补等项目的依法审计力度。2019年,全省共审计单位5408个,推动建立健全制度942项。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举办“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法治文艺演出、第二届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活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开展宪法主题教育13万余次,宪法宣誓1875场,发放宪法文本资料276万余册。组织旁听庭审活动570次。创建183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91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12348”湖北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稳步投入运行。全省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0715个。组建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45个,对全省6458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2040份、审理合同4181份。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947件,援助3074人次。罪犯、戒毒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入选中央政法委“改革之星”奖。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省设立律师调解机构596个,律师调解人员2849人。受理调解案件273887件,调解成功268627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051件,讨回欠薪2156万元。6239名律师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409件,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600多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大,发展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待解决。二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不够。三是行政服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不便民、不高效、不优化的问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还需持续用力解决。四是政府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问责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向基层推进落实,基层队伍建设、法治能力和执法保障有待优化。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推进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过程抓推进、抓督察、抓考核、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工作,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狠抓关键少数,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依法决策,做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三)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科技手段优化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网站和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融合发展和信息共享,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与法治督察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法治业务能力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四)攻克法治难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热点、难点、痛点、堵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检查督察考核,严格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强化奖惩激励,落实问责机制。

(五)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保障。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体制不健全和能力不强、保障不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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