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19-13820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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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8-02-0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是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落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加强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推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出台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依托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
2.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全面推行“一校一律师”制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专兼职法治教师。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3.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盲点问题,制定关于开展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工作规范,有效指导各地各部门围绕普法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教育。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培养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助推精准扶贫、法治文化建设、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等为重点,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5.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基层形成的普法亮点品牌,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的同时,发掘亮点,培育品牌,总结推广全省先进的普法经验。
6.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利用道德法治讲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邀请传统文化学者、法律界权威人士、一线执法人员等各界人士,在机关以及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场所开设“道德法治”系列讲座,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感染力、渗透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进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7.加强法治宣传媒体平台建设。开展第二届全省法治微电影大赛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结合“送电影下乡”扩大微电影优秀作品的展播范围。积极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发挥重点新闻网站、政务网站作用,促进法治宣传向商业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等社会媒介延伸。大力发展新媒体普法矩阵,利用网站和“两微一端”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认真落实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制定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科学有效地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开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适时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机关道德文化、廉政文化等有机结合。繁荣法治文艺,通过征文、演讲、竞赛、评比等活动,鼓励创作一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0.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有关意见,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四、切实加强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
11.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出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12.着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数据分析机制。制定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报表,运用科技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定期汇总分析全省普法系统活动开展和工作完成的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便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1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法治文化建设、新媒体普法、普法队伍建设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绩效和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分解、量化,变虚为实、变抽象为具体,使各项工作开展有目标、考核有标准、评估有依据。
14.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宣讲队伍,建立专家库、课题库,组织讲师团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积极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和一些社会组织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自身特长并结合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湖北法治网等法治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加强普法工作者和联络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升普法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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