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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7-07-07 15:51 湖北省司法厅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4.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3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7.91万元,下降46.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了“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湖北省司法厅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3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7.3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46万元。主要用于赴阿根廷、智利、秘鲁、南非、肯尼亚、澳大利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等交流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湖北省司法厅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1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执勤用车的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租车费、安全奖励等支出。比2015年减少59.08万元。降低46.80%,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

2016年湖北省司法厅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45批次,3586人,接待费开支30.3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36.38万元,下降54.56%。

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114.84

因公出国(镜)费

17.38

公务接待费

30.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7.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7.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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