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6.6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2.17万元,下降2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了“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因公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5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9.84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4.76万元。主要用于赴新加坡、法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等交流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执勤用车的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租车费、安全奖励等支出。比2014年减少65.45万元。降低34.14%,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3、 公务接待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00批次,
8499人,接待费开支66.68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1.48万元,下降14.69%。
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决算数 |
合计 | 212.75 |
因公出国(镜)费 | 19.84 |
公务接待费 | 66.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6.2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6.2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