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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湖北省司法厅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6-08-01 16:30 湖北省司法厅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6.6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2.17万元,下降2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了“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因公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5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9.84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4.76万元。主要用于赴新加坡、法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等交流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执勤用车的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租车费、安全奖励等支出。比2014年减少65.45万元。降低34.14%,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3、  公务接待费

2015年湖北省司法厅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00批次,

8499人,接待费开支66.68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1.48万元,下降14.69%。

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212.75

因公出国(镜)费

19.84

公务接待费

66.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6.2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24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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