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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单位预算

2025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单位预算

2025-03-10 10:55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湖北省司法厅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政法类、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湖北省警官学校、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法制报社等单位合并组建。在4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定“警校姓党”办学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协同育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办学定位,面向湖北、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并举,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警官职业教育。学校主要职责有:

(一)人才培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按核定的办学规模招收学生,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教学过程和学习制度,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科学研究。始终坚守科学研究的学术取向,积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充分发挥学校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活动深入和国际交流活跃的优势,扎实推进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应用型科研,服务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

(三)社会服务。以“四个服务”为价值取向,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加强以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立足地缘优势、智力优势,将学科专业设置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所需,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专业,适时调整和新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专业,自觉参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自觉参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自觉参与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四)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五)国际合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进行国际交流合作,增进文化融合、科技协作和知识传播,推动中国高等教育走出去。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构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中国标准,以办学特色为纽带提高国际交流合作的质量,建立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六)干部教育培训。警官培训学院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处级干部培训、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党政主职轮训,司法行政系统相关业务培训以及全省政法系统相关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21个内设机构,21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基础课部、警体部、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信息工程系、司法管理系、公共管理系、质量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警官培训学院、后勤部,纪检监察、工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

其中,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无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无单位合并在单位本级编制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收入21,979.14元,比上年增加1,308.26万元,增加6.33%,主要原因是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生均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9.43万元,比上年增加677.86万元,增加4.9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384.14万元, 比上年增加596.63万元,增加8.79%;其他收入105.57万元, 比上年增加33.77万元,增加47.03%

2.预算支出情况:2025预算支出21,979.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8.26万元,增加6.33%。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241万元比上年增加3,241万元,增加100%;教育支出16,26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20.73万元,减少1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60万元,比上年增加409.30万元,增加28.07%;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万元,增加100%住房保障支出598.40万元,比上年增加68.40万元,增加12.9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14,1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2,699.16万元,增加23.48%主要原因是招生规模扩大,日常教学管理支出增加

22025项目支出7,783.61万元,比上年减少1,390.90万元,减少15.16%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2,114.3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926.58万元,增加78.01%,增加主要原因是招生规模扩大,日常教学管理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23.18万元、印刷费44.56万元、水费40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2.92万元物业管理费381万元、差旅费31.44万元、维修(护)费210.80万元、租赁费111.18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8.60万元、专用材料费22.94万元、劳务费189.25万元、委托业务费133.20万元、工会经费160.89万元、福利费11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0.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加179.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此项预算

2.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此项预算。

3.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20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其中:公车购38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车辆更新批复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在核定公车编制范围内可更新(配备)2台车辆,公务车辆购置计划已通过省财政厅资产配置审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1.2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学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098.5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90.78万元,减少14.80%,主要原因是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预算减少。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33.8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餐厅食材配送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764.72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通勤车辆租赁、印刷服务等。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633.75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464.8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占有房屋面148,498.6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6,944.94 平方米,专用房屋建筑面积131,553.73平方米11,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校业务用车。单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套)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量5(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警院办学支出”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学校日常教学活动;实验室建设升级改造;教学仪器设备更新、维修维护及专业建设等各项经费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7583.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着力打造警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智慧司法科技高地、警察培训创新高地、乡村振兴法务高地、平安湖北实践高地,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平安保障和司法警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数量指标:服务学习对象数量≥8000培训(参会)人次≥4500人次

质量指标:助学金落实率=100%;学生就业率≥85%;培训人员合格率9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10%

时效指标: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90%

社会效益指标:毕业生对职业院校抽样满意度≥80%;培训(参会)人员满意度98%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会议费、福利、日常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公用房水电费公用房取暖公用房物管理、公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接待。其中,因公出国()用反映位公出国()的国、国外城市交通、住宿、伙食、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位公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牌照)、燃料过桥过、保险费、安全用等支出;公接待反映位按定开支的接待(含外接待) 用。

3.政府采: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使用政性金采依法制定的集中采以内的或者采额标准以上的物、工程和服的行。政府采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政策、采程序、采购过程及采管理的称,是一种共采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

4.()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取得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款收入”以外任安排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生的人支出和公用支出。

7.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和事业发展目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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