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
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二、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七、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概况
根据《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湖北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单位预算予以公开。现将单位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湖北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属于省司法厅二级预算单位,为正处级行政单位。2017年5月经省编办批复同意,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更名为湖北省洪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不变。
机构设置:省洪山强戒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审计科、政治处、管理教育科、财务科、警戒护卫大队、一大队、二大队。
第二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
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收入预计为717.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7.1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支出预算71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717.1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0万元)。
二、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总预算收入717.15万元,比2021年总预算收入减少35.85万元,减幅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压减,具体构成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7.15万元,比2021年减少35.85万元,减幅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压减。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上年结转资金。
无其他收入,比2021年减少了13万元,减幅100%。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总预算支出717.15万元,比2021年总预算支出减少35.85万元,减幅4.76%。其中基本支出717.15万元,比2021年总预算支出减少35.85万元,减幅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压减。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具体构成如下:
2022年公共安全支出677.15万元,比2021年减少20.5万元,减幅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比2021年减少15.35万元,减幅27.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按照政策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减少。
无其他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总预算数717.15万元,比2021年总预算数减少35.85万元,减幅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压减。
(四)政府性基金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幅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增了办公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比2021年预算预算增加5万元,增幅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增了办公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其中:办公费2.38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12万元、福利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二)2022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四、“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洪山强戒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增幅2.04%。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按要求执行2022年度“三公”经费。具体安排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持 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编制执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编制执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了0.05万元,增幅11%。主要原因是我所在近两年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最低需要测算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与2021年政府采购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我所原列入政府采购的物业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不再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洪山强戒所资产总计1698.04万元,与上年度资产相比无变化。固定资产占比情况:房屋1185.00万元,占比总资产69.78%;车辆88.45万元,占比总资产5.2%;通用设备184.44万元,占资产总额10.86%;专用设备14.05万元,占资产总额0.8%;无形资产84.13万元,占资产总额4.9%;家具类71.61万元,占资产总额4.2%。
我所共有车辆4辆,其中:单位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有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一套安防监控系统,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用预计与上年度持平。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省洪山强戒所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022年省洪山强戒所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洪山强戒所无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第三部分
省洪山强戒所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因职能调整,省洪山强戒所只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我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反映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反映省洪山强戒所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业运行和其他司法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省洪山强戒所维持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省洪山强戒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省洪山强戒所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省洪山强戒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省洪山强戒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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