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制定出台十项措施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决策部署和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襄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十项措施,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包括:实行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推行“不见面检查”、推广跨部门监管“综合查一次”、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合规行政指导、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持续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下一步,襄阳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和省、市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大对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纠治、整治和规范力度;依法规范罚款的设定与实施,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行为,持续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推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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