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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难 人民调解化矛盾

2024-03-19 09:10 襄阳司法

“谢谢调解员的耐心帮助,压在我心里好几个月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近日,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黄某某的家属拿到赔偿款后,对襄阳市交调委樊城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办事的高效率,表示由衷敬佩。

据了解,2022年12月26日7时5分许,熊某某(男,41岁)驾驶小型轿车沿前进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时速44km,限速40km/h),行至樊城区前进路路段人行横道处,与由东向西在人行横道上骑行的黄某某(女,71岁)的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黄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黄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熊某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某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申请到市交调委樊城调解室调解。

市交调委樊城调解室了解案情后,依法受理了该起案件,随即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肇事司机熊某某认为自己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孩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经济负担大,对于黄某某家属提出的50万元赔偿不能满足。而黄某某家属认为50万元谅解费不容商榷,态度非常强硬,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眼看事情处于胶着状态,调解员及时转变思路,分析双方的心理和争议的焦点,调整调解方案。

之后,调解员多次联系当事人,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熊某某当场向受害方黄某某家属支付补偿款12万元,黄某某的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费用由黄某某家属找保险公司主张权利,熊某某予以配合。近日,黄某某亲属已拿到保险公司33万元赔偿款。至此,一起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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