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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共筑守水护水法治屏障

2026-03-24 17:14 综合十堰市司法局

3月22日为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到28日是第39届“中国水周”。连日来,十堰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以法治为引领凝聚全民护水共识。

茅箭区:普及法律知识 筑牢守水护水法治根基

茅箭区司法局组织普法人员开展守水护水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普及水源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筑牢辖区守水护水法治根基。

活动现场,普法人员围绕《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核心要义及守水护水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释前述《决定》中关于跨区域协同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等核心要求,重点解读群众关心的水源保护责任划分、常见违法行为界定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关键内容,让法治护水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同时,结合《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普法人员详细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如何参与水源保护,例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保护山体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等具体规定,引导群众认识到“守水护水、人人有责”。

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以法治力量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丹江口市:凝聚护水合力 深化水源区法治保障

丹江口市司法局、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等10余家单位共同开展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活动。

活动聚焦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把水源保护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您好,这是我们整理的最新法典和《决定》的宣传折页,里面有关于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咱们市民的日常行为规范。”在普法专区,普法志愿者分工协作、同向发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十堰市水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结合违规垂钓、倾倒垃圾、非法排污等典型案例开展“接地气”解读,引导市民知法、守法、护水。

竹山县:以法治为引领 凝聚治水护水共识

在竹山县桃花源街区女娲广场,竹山县委宣传部、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等多部门联动,以法治为引领,通过丰富形式普及水法规知识,凝聚依法治水、全民护水的共识。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科学用水、依法取水的良好习惯。

节水护水宣传志愿服务队现场开展垃圾清理,不少市民主动参与其中。“亲手清理河岸垃圾,看着河道变干净,特别有自豪感!”参与活动的市民由衷说道。志愿者们还深入沿线居民家中、劝导沿岸商户,发放普法宣传单,讲解河湖保护相关规定,将法治理念传递到基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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