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护航荆楚少年健康成长
宜昌市

宜昌市远安县司法局河口司法所负责人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辖区小学,围绕“安全守护成长,法治伴我同行”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国家专门为保护你们而制定了一部法律,叫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课堂上,司法所负责人从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切入,系统介绍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重要作用,让同学们明白法律既是成长的“铠甲”,也是行为的“边界”。
针对校园欺凌、网络陷阱这两方面,司法所负责人结合实际,重点传授了遭遇欺凌时的“四步自救法”(冷静应对、明确拒绝、迅速脱身、及时求助)、网络交友时的“三不”原则(不透露真实个人信息、不轻信对方身份、未经父母同意不约见网友)。同时,在日常安全方面,司法所负责人围绕防溺水、交通、人身和消防四大领域展开了全面讲解。
十堰市

十堰市丹江口市司法局土关垭司法所负责人兼法治副校长走进土关垭镇中学,为全校学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司法所负责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讲成同学们听得懂、记得住的身边事。同时,重点介绍了今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当天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并结合丹江口库区实际,讲解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关于“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的规定,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守护“一库清水”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的荣耀,更是每一名丹江口人的责任。
围绕同学们关心的法律责任问题,司法所负责人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用“满12周岁、满14周岁、满16周岁”三个年龄段,帮助同学们厘清“年龄不是免罪牌”的道理,告诫大家要自觉远离违法犯罪,守住法律底线、守住自己的人生。
鄂州市

鄂州市华容区司法局华容司法所负责人兼法治副校长走进华容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平安”为主题,为全校2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兼具警示性与实用性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一改传统法条单向宣讲模式,精心穿插短视频展播、情景化知识问答等互动环节。司法所负责人系统梳理了校园欺凌的行为特征与认定边界,分别从受害者如何求助自保、旁观者如何仗义执言、欺凌者如何悬崖勒马三个不同视角,讲解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处置方式,普及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等多元维权渠道,并全面解读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人身、人格、受教育等各项法定权利,号召全体学生从自身做起,携手共建平安友善校园。
活动现场特邀执业律师坐班,面对面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校园欺凌边界认定、权益维护等各类法律困惑逐一耐心释法解惑。活动累计向师生发放普法宣传册200余册、法治文化宣传品50余份,以实物载体延伸普法效果。
咸宁市

咸宁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走进咸安区永安中学,以“主会场+分会场”同步直播形式,为全校2200余名学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律师围绕“知法、明底线、护航”三个篇章展开讲课。在“知法篇”,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阐释法律如何界定校园霸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在“明底线篇”,律师结合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毒品诱惑等青少年身边的案例,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和后果,警示学生“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护航篇”则重点讲授防霸凌应对策略,指导学生遭遇言语侮辱、肢体冲突、网络欺凌时如何冷静取证、及时求助、依法维权。
“法律不是束缚,而是最坚实的铠甲。”律师在讲座中提醒学生,面对霸凌不能沉默忍耐,也不能以暴制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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