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坚持“四个导向” 突出“督察四性”——孝感市法治督察作法与成效

2021-12-03 16:42 孝感市司法局

202110月13-26日,孝感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有力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取得突出成效。

一、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督察计划性

法治督察范围广、领域宽、内容多,必须超前谋划,保证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法治督察

一是作好计划,明确“何时督”“来督谁”。年初将法治督察列入市督查检查计划予以报备拟定督察时间、督察范围。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市本级计划每半年开展1轮法治专项督察全年实现市直部门全覆盖,年实现县乡两级和重点村(社区)全覆盖。

二是建好队伍,明确“谁来督”“哪级督”。2020年市本级从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法治工作人员中,精心选聘了117名高素质的法治督察员。本轮督察,市本级组建4个督察组,由市人大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4名经验丰富的正县级领导担任督察组组长,抽调16名法治督察员,安排市司法局4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法治督察以市司法局为主但避免单打独奏7个(市、区)均有计划地建立了法治督察队伍,并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要求,同步开展本级法治督察。

三是做好方案,明确“督什么”“如何督”。认真制定法治督察方案,将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启动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乡村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内容,避免督察事项面面俱到。同时设计法治督察自查表(核查表),确定督查事项、标准和方式方法等,便于督察组和被督察对象双方明白查什么、如何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察针对性

把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法治督察的出发点法治督察必须直指问题、有的放矢,针对性要强,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是摸清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底”。年中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标全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和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度工作要点,提交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并据此编制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基本情况表,便于督察组提前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

二是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心中有数”。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孝感2020年度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以及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向督察组提供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便于其有针对性重点督察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做到“心中有招”。针对关键少数,设计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落实清单3类模板,将职责任务细化为28项(部门为20项),便于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明责、履责,做到了督察与指导并举。组织督察组成员集中进行培训,分类给予指导,提供相关资料,列出提示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建立微信群方便沟通交流。

三、坚持效果导向,突出督察实效性

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坚持真督实察,力求督出实效

一是主要领导全参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轮督察工作方案亲自批示,同时将个人填党政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落实清单》随同督导工作方案印发各地各部门,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主持召开督察培训会,亲自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参与个别座谈法律知识测试认真填报工作落实清单,进一步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二是督察对象全覆盖。4个督察组历时半月,深入7个县(市、区)和纳入市本级目标考核管理的88家单位,以及1所学校、1个医院扎实开展实地督察,同时延伸至部分乡村,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

三是方式方法多样化。督察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重点督察、随机抽查相结合,听汇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台账和行政执法案卷、问卷调查、法律知识测试、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共查阅各类文件资料2000余册(份)、执法案卷200余卷与被督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个别座谈300余人次,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律知识测试350余人次,回收调查问卷1400余份。特别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反复强调,本轮督察旨在帮助被督察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不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扣分依据,引导各地各部门消除顾虑,放心自查,便于督察组大胆督察,把真实情况上来,把突出问题找出来。

四、坚持机制导向,突出督察长效性

建立和完善督察机制,及时总结督察经验和不足,提高法治督察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本轮督察共查找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4个方面48项具体问题,所有问题都做到见部门、有事例,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将督察中发现的经验作法,整理成7类典型案例,分期在网站、报刊上宣传推介。将督察结果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是建立整改落实机制。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依法治市办对相关地区和部门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实行销号管理本轮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下一年法治督察重点内容,推动各地各部门扎实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法治督察队伍,建立督察员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机制,探索各地交叉检查相互交流督察方式,细化法治督察问责追责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提出“五个加强”要求,强力推进“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总结本次督察经验和不足,形成备忘录以备下次督察所用。建立法治督察工作台账,落实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定期报送制度,为各地各部门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档案,实行长效管理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