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宣传展示㉚丨宜昌立法守护滨江风貌——湖北首部滨江风貌管理条例绘就“山水城相融”新画卷

目前,由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承办的湖北省2026年度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宣传展示活动正在进行中,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惠民惠企办实事工作,服务和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
今日推介的实事项目是宜昌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项目“宜昌立法守护滨江风貌——湖北首部滨江风貌管理条例绘就‘山水城相融’新画卷”。
湖北首部专门针对滨江风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宜昌城区滨江风貌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宜昌的滨江区域承载着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多重使命。

民意铸法:百姓心声汇入法治长河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民意,让法规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2025年夏天,西陵区锦绣社区的“立法坝坝会”上,八旬老人王文治拿着老照片动情地说:“建议条例加强对滨江老建筑的保护,它们承载着城市记忆。”年轻妈妈李静关注儿童活动空间:“希望多规划儿童友好设施,让孩子们在江边快乐成长。”这些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
更令人感动的是,黑龙江哈尔滨的一位陈姓网友发来长达5页的修改建议,提出近20条意见,他在邮件中写道:“作为曾到过宜昌的旅人,我被宜昌滨江的山水之美深深震撼。希望这部法规能守护好这份上天赐予的礼物。”整个立法过程中,共收到社会各界建议210余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10余场,民意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

法治定格:守护独特山水城市格局
条例创新性地将“江北山在城中、江南城在山中、一半山水一半城”的整体风貌格局写入总则,这是对宜昌独特城市意象的法律确认。江南“城在山中”,实行建筑高度管控,保护山体自然轮廓,滨江一线山前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江北“山在城中”,实行开发强度管控,让建筑与山势和谐共生。
江北的容积率限制则是对“水泥森林”蔓延的有效遏制。条例引导构建“江山塑廊、水脉伴城、城园相生”的空间秩序。在沿江大道经营茶座几十年的赵老板感慨:“我的茶座见证了滨江变迁。曾经高楼遮山挡水,现在条例规定保留200米公共空间,给景观定了规矩,市民亲水更方便,我们生意也更有盼头。”
文脉传承:让千年诗意驻留江岸
“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宜昌的滨江风貌,不仅是自然的馈赠,更是历史的沉淀。条例专门设计条款强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深度活化宜昌特色文化基因,将其有机融入滨江公共空间,打造承载城市记忆的“露天博物馆”。
文旅部门将推动建设文化廊道、历史步道和诗意景观,让沉睡的文化资源“活”起来,使市民在漫步江岸时能与历史对话、与诗意相遇,让自然与文化交织,历史与当代对话,滨江因而成为讲述宜昌故事的生态文化长廊。

人民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滨江空间
条例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滨江公共空间建设,持续推动集生态保护、休闲娱乐、体育运动、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未来,宜昌滨江将实现漫步道、跑步道、骑行道“三道贯通”,形成安全舒适、景观协调、畅通便捷的公共慢行系统。
《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不仅为城市留下了美丽山水,也为沿江企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法治环境,让最美的风景与人民共享、助企业长青。这部凝聚各界共识的法规,如同播撒在长江之畔的法治种子,守护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宜昌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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