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 助企惠民”实事项目展示⑰丨 天门: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
目前,由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承办的“法护营商 助企惠民”优秀实事项目展示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旨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意见》,发挥法治助企惠民促发展的重要作用。
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推荐了一批各单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增强信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方面的具体实事项目。
今日推介的优秀报名实事项目是由天门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的天门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 助力天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23年,天门市某矿山生态修复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推送至生态环境部参加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该案件是天门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细落实提供了天门样本,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实践意义。
近年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新模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委托武汉大学对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开展现场踏勘评估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办案流程
出台《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操作指南》,推动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向迈进,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不及时、重复调查、修复滞后等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委托武汉大学及相关专家对全市2018年以来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应启动尽启动,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6件,结案37件,总体案值约741万元,案件办理成效持续提升。
与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就某矿区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拓宽修复思路,保障惠民惠企
针对部分企业主观上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客观经济上存在困难,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制度设计上增加“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截至目前,天门市恢复被毁坏林地7800平方米,新增林地10000平方米,撒播草籽120000平方米,新增耕地54亩,恢复塘堰3座,新修道路1700米,安装防护网3037.5平方米,为全市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12月27日,邀请各相关部门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评审会
创新索赔机制,助力企业发展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履行情况作为处罚裁量的因素之一,强化执法办案抓手,切实解决环境损害追溯难、赔偿难等问题。2023年,全市共有4家企业主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其中从轻减轻企业行政处罚罚款17万元,2起涉刑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报告被检察机关采纳为刑事量刑参考,拓宽违法企业合规渠道,为天门法治化营商环境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社会共识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保投资,加强环境管理,通过绿色清洁技术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持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知晓率,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鲜明导向,增强公众参与监督实效,凝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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