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为民促和谐 解忧助困获锦旗
“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我看到了省政府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感受到了复议为民的温暖,感谢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排忧解难,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吴先生一边说一边将一面写有“复议为民促和谐 解忧助困显担当”的锦旗,送到省政府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的手中。
吴先生口中所说的案件,是一起因退休审批引发的行政争议。由于省人社厅对吴先生1983年8月至1989年12月期间工龄未予认定,吴先生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发现省人社厅不予认定工龄的关键证据之一《关于对吴某作自动离职处理的通知》存在重大瑕疵,而该通知系吴先生所在单位武汉锅炉厂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复议机关无权直接干预。办案人员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出发,先行中止案件审理,详细向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诉讼途径确认该通知无效。吴先生按照复议案件承办人的指引向武昌区法院提出诉请,法院经受理认为该通知在事实认定和处理程序上依据不足,撤销了该通知。
案件承办人在判决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与省人社厅进行沟通协调,督促省人社厅重新作出退休审批。省人社厅对吴先生1983年8月至1989年12月期间的工龄重新予以了认定。吴先生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最终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全省行政复议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省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412件,调解成功率达25.41%。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已经成为全省行政复议系统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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