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新任职干部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9月14日,省司法厅举行新任职干部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引导新任职干部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担当职责使命。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监誓并提出工作要求。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曾群主持仪式。
龚举文强调,新任职干部要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践行法治,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既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又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务实担当,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要求,实字当头,干字为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将主要时间和精力聚集到“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各项任务落实上来,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廉洁奉公,珍惜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荣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廉洁操守。
龚举文要求,厅机关要以这次宪法宣誓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教育整顿浓厚氛围,推动教育整顿活动纵深开展;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改进干部纪律作风,增强履职担当素质,提高各项工作质效,努力在法治湖北建设实践中争取更大的光荣。
立法二处处长刘丽领誓,厅机关新任职及轮岗干部共22人参加宣誓。
仪式前,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徐长水与新任职及轮岗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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