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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编办省司法厅文件要求 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23-01-31 14:55 湖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编者按:2022年,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对司法所职能职责、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要求。全省各地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整理编发各地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供大家学习参考。望各地抢抓机遇,共同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恩施州宣恩县

宣恩县通过公开招考法律专业人员、选派机关年轻业务骨干到所任职、增配司法辅助人员等式充实人员,提升队伍素质,辖区内司法所全部按照“2+N标准配备到位,平均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5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近90%平均年龄降至40周岁。建立了县司法局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及司法所考核激励、交流轮岗、待遇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原址改造、盘活闲置、合建划拨等形式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改造升级400平米以上的临街司法所6个,全县9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到300平方米。

恩施州建始县

建始县司法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增加事业编制1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司法辅助人员13人,90%的司法所达到2+N”标准其中法学专业人员9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8人,所长均副科级实职配置结合每个司法所实际,投入55万元改造完善办公设备,投入140万元改造业务用房,共改造完成标准化司法所7

黄冈市浠水县:

浠水县司法局对照“2+N“人员配备要求,积极统筹谋划解决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一是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浠水县政府常务会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规范建设提出意见,要求按照“2+N“模式配备人员精简司法局机关人员,补充至司法所一线,建立机关与司法所的双向交流机制,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积极与县委编办沟通协商,落实定编到所,严格按照“空编即补”原则申请使用编制。目前近八成司法所配备了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

宜昌市兴山县:

兴山县司法局实施“强基提能工程”,整体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方筹资强保障自筹资金300万元,发动各乡镇投资700万元,实现了八个司法所建设的整体推进二是提升水平定标准。统一司法所服务八项“功能标准”,统一司法所建设“一站一庭五室”七项“硬件标准”,规范阵地建设要求,有效化解乡镇司法所阵地老化、功能不全、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导致的为民办事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分类施策重实效坚持节俭建所、服务为先原则,结合司法所现状和乡镇实际,分类制定改造计划,通过联建共享形式现已完成全县8个司法所中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堰市竹山县:

竹山县司法局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县委书记召开专题座谈会,县委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采取“先腾房、后过户,先交房、后办理”的方式,破解业务用房难题。相关县领导召开协调会14次,督办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全部司法所实现独立办公,所均面积达135平米以上,其中上庸、宝丰、擂鼓司法所面积达300平米以上。2022年投入110余万元用于10个司法所的改扩建和提档升级,投入40余万元为基层司法所配备7台执法执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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