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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25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03-03 09:26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决定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以下称两公律师)2025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考核范围及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经省厅审批并颁发工作证书的两公律师,参加2025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从2026年3月2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两公律师考核流程

两公律师所在单位重点从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考核工作,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两公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考核评议、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申报

各两公律师于4月30日前通过“湖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提交个人年度报告。登录方式如下:网址:http://119.36.213.177:9784/telentManagenew/login.html或可直接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网”首页最上角点击信息平台入口进入。

(二)所在单位考核评议

各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两公律师进行评议考核,于5月30日前通过“湖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单位账号,评定考核等次。

(三)备案确认

网上备案确认工作完成后,各两公律师所在单位携带两公律师工作证及本单位两公律师考核结果(见附表)到主管司法局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各市(州)司法局6月30日前将本地两公律师考核结果报省厅备案,同时抄送当地市(州)律师协会。

省直单位两公律师考核备案工作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并于6月30日前完成。

注意:2025年12月份发证的两公律师需要完成个人申报、单位考核评议两项工作,不需要现场盖考核备案章。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考核要求,参考以上时间节点,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按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质量。

附件: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2026年3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玉平、 027—8736158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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