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 省司法厅召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座谈会
6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座谈会,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主持座谈会,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的负责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和省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对今年以来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情况给予了一致肯定,并对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完善制度,使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达成了共识。
张正新首先代表敬大力检察长和省检察院对省司法厅、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表示感谢。同时,介绍了今年以来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的情况。他指出,目前共有14位律师参与信访,共接待了56人次的信访群众,接待效果明显,化解信访矛盾有力。如岳琴舫、张粒、曹亦农、汪少鹏等知名律师为信访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李刚等资深律师积极参与省检察院对信访人的公开答复活动,深受信访群众欢迎。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作为建立新型律检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得到了前来省检察院调研、视察工作的全国政协齐继春副主席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他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作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等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来创新开展。
张正新对今后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将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用制度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将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的有关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省检察院,促进这项新型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三是省检察院将继续为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四是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有重点的进行推广。五是以律师协会的名义与12月底将次年的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值班表安排好,省检察院也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大力推介律师的信访接待工作。
汪道胜对张正新同志的工作介绍和建议表示认同和支持,认为省检察院聘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以及把律师看作法律职业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建立新型律检关系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有创新、有发展、有成效;他介绍,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推荐参加省检察院信访接待的,都是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行业内外评价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对这些律师服务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汪道胜厅长对建立新型律检关系,创新常态化的业务工作沟通机制方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将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调配力量,继续支持检察机关工作,但对一些资深、有名的律师,在值班时间上可以适当作一些变通。二是建议检察院为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支付适当的劳务费,特别是对于一些资深名律师,以及参与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起了重要作用的律师,应考虑给予相应的劳务报酬以示鼓励。三是要突出重点,在全省推广这项工作机制。对于信访量较大的地区,如武汉、宜昌等地可以参照省检察院模式进行;对于信访量较少的基层地区,可以与当地律师协会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确保律师随时请随时到。
最后,敬大力强调,新形势下建立新型检律关系是一项有意义、有价值、有创新的探索,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这项工作机是这种探索的具体体现,也是省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好的制度,要坚持下去。律师参与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工作,不仅帮助检察机关有效开展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使检察机关从中受益,符合中央、省委关于信访改革、诉访分离的精神;而且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开展诉讼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对检察官信访接待工作的一个外在监督,是实实在在的现场监督。因此,可以说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是“三个有利于”。要通过这种探索和创新,依靠省司法厅、律师协会的支持,实现将“亲访”律师转化为“亲检”律师的更高层次目标。通过司法、检察两家共同努力,培养出一支具有政治观、大局观,能够受理好省内一些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和诉讼事项的律师队伍,培养他们身上的正气,也逐渐培养有正气的这些律师的名气。要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作为推进信访改革、实现诉访分离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尤其是从信访艰巨、化解矛盾任务繁重的地方着手,适时推广。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协商、协作,在其他检察业务领域,如反贪、反渎等部门,通过聘请律师、购买第三方法律服务等形式来探索促进业务工作水平,找寻工作中的不足,找到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要探索聘请律师担任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探索建立专业咨询制度,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以及必要的办案协助,在执法办案中可以寻求律师的支持配合,同律师共同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伏法教育。同时,检察机关的相关经费也要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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