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管警治警”利器
近日,经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同意出台《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第二批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增添新的内容。
《办法》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规定》的具体举措,全文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警务督察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制度、明确了警务督察机构和人员的构成及相关职责、明确了开展警务督察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细化了处理警务督察发现问题具体程序要求等。
根据厅党委意见,厅监所工作指导处今后的职责将转变为以警务督察为主。《办法》的出台将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提供新的制度遵循和工作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管警、从严治警,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打造司法铁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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