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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和妊娠检查的医院和医师有哪些规定?

2023-12-19 11:01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

答: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和妊娠检查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诊断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负责,妊娠检查由两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负责。罪犯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组织诊断工作由人民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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