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公示】法考报名相关咨询
来 信 人:方*
来信时间:2024-12-30
来信内容:
主要诉求:
咨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一是考试报名条件认定。作为18年以后入学的非法本学生,大学期间选修了法学双学位并获得学位证(单证,无法学院毕业证),目前已毕业,是否无法直接报考2025年考试。若按照“新人新办法”,其中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法律工作”是否涵盖基层司法所工作经历?届时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二是证书发放事宜。若以非法本取得证书后,再考取法学/法律研究生,是否需要重新参加考试才能获得A证?可以直接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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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5-01-06
答复内容: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以司法部届时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