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4号)精神,按照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拟推荐王安翠同志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对象如有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厅组织培训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以便核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厅组织培训处 周庆子,027-87238663。
附件:1.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王安翠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岗敬业。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任劳任怨、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敬爱致恭对待老同志、全心全意服务老同志、体贴入微照顾老同志,以极端负责、最讲认真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3.业绩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要求。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是老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事迹突出。
4.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公道正派、尊老敬老、踏实肯干、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深受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附件2
王安翠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王安翠同志为湖北省司法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该同志爱岗敬业、勤恳实干,始终将“让厅党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担当彰显作为,用爱心照亮他人,用行动诠释忠诚,努力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她十六年如一日,像敬重长辈一样敬重老干部,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老干部,像关爱父母一样关心老干部,无怨无悔地做老干部的“贴心人”、“知心人”,赢得老干部高度信任和好评。
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做党建工作的“排头兵”。作为一名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的副书记,她注重政治引领,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持而不懈抓好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引导老同志做到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满腔热忱、无私奉献,做老干部们的“勤务员”。作为一名部队医院转业的医护人员,她深爱老干部工作,始终把老同志的“安危冷暖”“衣食住行”放在心上,把党委交给的照顾好老同志的责任扛在肩上。她在工作中总结了一套“四勤工作法”,即腿勤、嘴勤、眼勤、手勤。在常态关怀、日常关爱、身心照护、精准服务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得到老同志的充分肯定。
勇担使命、开拓创新,做守正创新的“进者”。作为一名资深老干部工作者,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尊老敬老情怀,不断研究探索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率先在省直机关成立“五老”志愿者队伍“银发帮教团”,首次组建3个厅机关“老干部兴趣小组”,领衔建立健全30余个老干部工作制度机制,厅机关老干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