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 高中级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鄂司职评办〔202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武汉市楚信公证处: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经报省职改办同意,拟于2024年10月组织进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中级技术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2024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的各公证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评审工作实际,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初级职称不进行水平能力测试,对符合申报初级职称报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评审。
二、测试内容及方式
水平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的潜在能力。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测试结果的效用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中级通过率控制在90%以内,高级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算,三年有效。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四、需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1.与测试专业相符的执业证书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论文,对应申报职称类别和级别,按照对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达到的相应篇数。
3.《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1份(在湖北省司法厅官网上下载)。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1份。
5.学历学位信息承诺书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6.以上材料交由本单位及各市州司法局审核(申报高级还需报当地职改部门)后,在《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上盖章确认,由各市州司法局统一报送省司法厅职评办。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23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律师、公证员专业: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联系人:王光顺,联系方式:(027)87238605。
司法鉴定人专业: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联系人:夏婧联系方式:(027)87238555。
附件:1.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学历学位信息承诺书
3.市州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湖北省司法厅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