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
5月29日,宜昌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余磊通报了系统内典型案例。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省级和市级警示教育片。
刘钧顺指出,此次警示教育会,既是一次党性教育的“必修课”,也是一次触及灵魂的“清醒剂”。目的是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深刻吸取教训,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论是警示教育片、案例汇编中通报的案例,还是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政绩观偏差表现,都有着深层次原因,危害十分严重。倘若政绩观跑偏了,从政的“方向盘”就会失灵,干事的“风向标”就会错位。
刘钧顺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政绩观偏差的根源与危害;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刘钧顺要求,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会为契机,紧紧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努力形成“树牢正确政绩观、摒弃错误政绩观”的长效机制,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做到标本兼治。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立党为公”的思想根基。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四个深入学习”的要求,确保权力始终姓“公”、为“公”,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校准“为民造福”的价值坐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扎实办好惠民实事,持续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质量,把服务为民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尽己所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科学决策”的实践方向。要探索创新,在普法、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中,积极推动形式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要注重协调,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要厚植开放,推深做实涉外法治建设;要推进共享,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监督等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使思路、规划、举措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要求,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要强化考核评价监督,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等体现正确政绩观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优良作风,把政绩写在服务群众的每一件实事中,写在法治建设的每一步进展中。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带动形成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动全系统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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