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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推进会

2024-06-14 08:59 仙桃市司法局

6月13日下午,仙桃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推进会,14家市直单位及23个镇(办、场、区)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敦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致学主持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共仙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方案》重点内容作了进一步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依次就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自查情况作了报告。

会议指出,开展此次专项督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法治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督察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专项督察工作落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压实工作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统筹推进实地督察工作,细化督察工作方案,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各有关单位要聚焦督察细则和要求,及时全面进行自查排查,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组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依法履职之责。二要加强问题整改。被督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标准,坚持从严整改、高效整改、务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强化宣传推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总结专项督察工作经验,助力法治建设在督察整改中进步提升,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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