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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观摩活动

2024-03-28 10:27 咸宁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规和《咸宁市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3月26日,咸宁市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观摩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形成新常态,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和溯源治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机关的主体、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行政程序等方面展开调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导下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有序规范。观摩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秩序,直观、全面了解了案件庭审的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杨军就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具体要求。他指出,这场“零距离”“沉浸式”的“法治课”,旨在让全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深刻体会依法规范行使公权力的重要性,认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持续增强钻业务、学政策、守法律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营造法治氛围。

杨军要求,要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接受司法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做到“出庭又出声”,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多元途径化解争议。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保障群众正当权益,健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司法案例、司法判例找“短板”,抬升依法行政的“底板”,健全完善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将争议化解在诉讼之前,降低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

杨军强调,要依法行政、提升效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监督、依法办事,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贯穿行政行为全过程各领域,从源头上防范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构建权力运行“闭环”,坚持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行政行为更加合法、合情、合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市领导谭海华、李丽、边现龙、刘复兴、王刚、夏福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旭出席观摩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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