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司法局八项措施全面推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省厅《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要关头,我局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用疫情防控的实际行动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疫情发生后,局党组专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市委有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靖安排部署了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司法行政全系统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领导干部要带头下沉一线、冲锋在前,以最高戒备、最严措施、最强担当来应对当前严峻局面。明确要求,全员上阵,人人皆兵。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成立了《天门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防控。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靖任组长,其他5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全体党员干部为成员齐参与;成立了《天门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督导小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志平任组长,选派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4名同志为成员,负责督导胡市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排查发热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成立了集中隔离工作队,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代元昌带队,3名优秀基层司法所所长为队员,负责在指定的隔离留观点值守;成立了党员干部下沉村(社区)参与防控一线工作的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靖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直单位为成员,牵头包保竟陵永丰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局机关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郭义关带队,蹲守驻点村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面发动,全员参与
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出----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倡议书》,倡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律师等各个方面的作用,坚决打赢防控硬仗。党员干部纷纷承诺:抗击病毒,责无旁贷!以支部为单位,逐一摸清全系统人员地理信息及身体状况。市司法局共有5个基层党组织,115名党员,除参与胡市督导组、排查组、驻村工作队、集中隔离工作组、局指挥部值班人员和先前请假离开天门回乡休假的8名同志外,其余干部职工均以就地原则,主动对接所在村(社区),做好个人及所负责领域的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协调封锁人员密集地农贸等市场,协调物资并购、分配,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同时,做好系统内党员干部及家属疫情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系统干警没有出现确诊、疑似以及密切接触者。
风雪中的守护者
四、保障物资,做好防护
疫情应急防控工作启动时,局党组就安排采购防护口罩500余只,消毒酒精20瓶,采购喷雾器和84消毒液,每日对局办公楼进行消杀,确保机关卫生。因战“疫”深化,“军需”物资再次吃紧,为保障一线工作人员绝对安全,局党组向市防指部请示,又购置了部分防护物资,要求全局上下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自身防护。严格落实局应急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全局防控保障统筹。规范局自建老局居民区的管理,在醒目处悬挂了防控标语,张贴了《通告》,还配置了体温枪,要求大家高度关注疫情防治情况,自觉做好个人及公共卫生:1.不聚餐,不走亲访友;2.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3.有与武汉接触的注意排查,有相关症状的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和市局指挥中心报告;4.做好进出小区人员的相互监督和情况报告;5.楼梯间及公共通道坚持消杀,搞好个人卫生;6.爱惜公共卫生,废弃口罩扔进垃圾桶。老局干部自发组成巡查队,认真贯彻市防指部加强小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主动排查,坚守平安。
居民区值守人----守好我们的人,看好我们的门
五、奉献爱心,协力战“疫”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献一份爱,担一份责。当抗击疫情的号角吹响,市局积极响应市防控指挥部号召,向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捐款倡议。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也慷慨解囊,100、200、300、500、800、10000元,各方爱心纷至沓来。两天时间,市司法局为市慈善总会共筹集善款72369元,向各个需要援助的领域捐赠了价值30000多元的医用护目镜和口罩。
捐款捐物----司法人在行动
六、普法宣传,助力战“疫”
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微信群、市直乡镇普法用法交流群、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群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有利条件,推送《应对疫情法律明白书》《十项防控记心间》《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尊法守法 防控疫情》案例选编等80余篇次,进一步强化依法防控意识,确保广大群众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做到有法必依、自觉守法。通过内部微信工作群对全局人员普及了上班后的日常防护知识。如: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办公室消毒、减少集中开会、提倡电子化办公、用餐防控等,为做好“疫”情后与日常工作无缝对接“敲黑板”。
为教育引导广大公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同舟共济打响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与天门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律师说法》栏目中推出《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系列节目,在已完成的第一期节目中,律师党员张锋,通过镜头对广大观众详细介绍了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倡导广大公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不要隐瞒,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时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出门必须戴口罩、严防护、多洗手、少聚餐、勤通风、彻消毒、勤测温、不大意,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大局发挥积极作用。即将播出的第二期将由专职律师胡宇鹏,对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案例进行解析。
七、阻断疫情,不断服务
疫情防控关键时间,市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经请示湖北省社矫局,进行人性化执法,暂缓了现有的当面报告、集中教育和宣告等日常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报告均以电话和微信实时共享位置进行,协同基层司法所搜集、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状态下,涉及30个罪名”等视频宣传资料,采取疫情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精准推广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劝留工作,在接到有关监狱单位的协助通知后,积极主动向其宣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讲明当前疫情防控具体规定和要求,动员其家属和亲友共同做好劝留工作。积极做好可能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及应急调解,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尽可能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人民调解。向全市村居公示值班律师电话,24小时接受电话咨询,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发出《天门市公证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调整的公告》,告知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期间公证业务时间调整、服务措施、咨询电话等。
八、责任担当,硬核上线
关键时刻见党性,困难面前显担当。根据市委安排,市司法局负责督导胡市镇疫情防控工作,从接到命令开始,督导组在组长周志平的带领下,与当地镇、村干部一道跟车滚水,开展疫情防控、风险研判、排查救助等工作。成功劝阻民间自办宴席和聚餐、聚会活动90余起,摸排武汉返乡人员1382人,其中发热人数49人,密切接触者37人,并实行了留观。
集中隔离工作队在队长代元昌的组织下,成立临时党小组,为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作用,凭着队员们过硬的法律素养和充足的民事调解工作经验,积极宣传正确防控疫情相关知识,疏导开解留观人员情绪,牢固他们树立抗击疫情的必胜信心。
驻村工作队的郭义关、程珍祥等同志,为护村民周全,防止疫情蔓延,日夜坚守村头……
天门司法行政共同发声:疫情不散,我们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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