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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疫情防控严把“四关”

2020-03-24 10:24 天门市司法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门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应对疫情工作的指示和会议精神,精心部署,部门联动,抓实抓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安置帮教对象无疫情流入、无人员感染、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把好人员交接关。在某酒店设置了刑满释放人员隔离安置点,对辖区疫情期间刑释人员一律定点隔离安置14天。对安置点刑释人员,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律坚持“三审”,即审出监报告、审释放证明文件、审出监体温记录;同时做到“三清”,即基本情况清、出监体温清、及时登记清。

把好人员教育关。对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一是做好解释工作,精心编排了“致刑释人员——送你三句话”、“安置点重要提示”,及时向刑释人员宣传了湖北省关于防疫时期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的相关政策,敦促其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赠送法律读本《进城务工知识100问》、《律师说法》共计54本;三是开展专项宣传,与每名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对其进行不进京投亲及务工宣传教育;四是做好重点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安置期间由于时间较长,特别是外省人员出现了急躁及不满等负面情绪,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安抚情绪,确保了安全稳定。

把好人员关爱关。为满足刑释人员与家人联系的迫切愿望,配备了一部公用手机使他们能向家人报平安,使其能安身、安心;由于刑释人员出狱时还身着囚服,市司法局拨专项经费,以每人300元的标准为他们购置了服装,解除了他们的心理障碍;同时为需要家属邮寄相关生活物品的人员做好包裹代收及转交工作;部分人员身体不适,市司法局在驻点医生的指导下及时为其购买药品;对所有刑释人员,都以司法局的名义向其原籍司法局发函,告知其在安置点的情况,要求对方帮助联系刑释人员家人和村居干部做好回家安置准备,协助做好刑释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把好必接必送关。对于隔离满十四天的省内人员,及时做好核酸检测、CT检查,确保无异常后及时交付监狱刑罚执行科,与其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后专人专车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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