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交叉巡回第三检察组对十堰市(茅箭区、房县)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动员会召开
4月22日,湖北省检察院社区矫正交叉巡回第三检察组对十堰市(茅箭区、房县)社区矫正机构交叉巡回检察动员会在十堰市司法局召开。
会议由第三检察组副组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调研员王向东主持,第三检察组组长、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传军作动员讲话。第三检察组副组长、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陈爽宣读了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十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群作表态发言,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晓军就配合做好巡回检察工作提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检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是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发展,是检察机关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社会大局而开展的一项重大工作创新,也是检察机关携手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扎实举措,对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质效,推动新时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此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和省院整体部署上来,确保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创新监督方式,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突出检察重点,实现精准监督。按照方案细化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要树牢办案理念,依法规范执法。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要求,严格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标准;要坚持问题导向,追求监督质效。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对于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要挂图作战,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要讲究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水平。监督意见不仅要有理有据,也要有可行性、建设性,既要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深度,同时应虚心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会议要求,要强化协作配合,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虽有不同,但工作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使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有效教育矫治,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都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要注重早发现问题、早找到原因,在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中,实现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张树群在表态发言中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决贯彻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巡回检察组开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贯彻巡回检察部署。要主动接受监督,以“闻过则喜”的自觉全力配合巡回检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立行立改”的作风切实抓好检察整改落实。要强化成果运用,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
茅箭房县检察院、司法局负责同志做了表态发言。
省巡回检查组全体成员、市检察院、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市矫正局全体干部,茅箭区房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区矫正机构全体干部、司法所长参加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