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8月20日,十堰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及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市司法局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措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回信,寄予深切勉励、谆谆嘱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倾力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十年如一日守水护水、持续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充分肯定,是对带动更多人自觉守水护水节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殷切期许,也是对十堰广大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的莫大鼓舞,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南水北调事业的关心之切、对库区保护和发展的期望之重、对水源区人民的厚爱之深,为库区保护和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在十堰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要更加深刻认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是守好首都及北方亿万民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的生命线,是十堰最大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知重负重、知责担责,进一步增强对标看齐、胸怀大局的政治自觉,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思想自觉,保持定力、久久为功的行动自觉,切实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感恩感激之情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千钧责任,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在全面深刻领悟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统筹结合、全员覆盖,利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用好十堰司法行政网、“法治十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热潮。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学习,将总书记对库区环保志愿者的关怀厚爱、殷切期望转化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职能职责,切实担当好“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司法行政使命。一是强化高水平保护制度供给。立足“小切口”“小快灵”,把守水护水节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政府立法审核质效,高水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章制定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服务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以良法善治守护绿水清山;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把“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要求不相适应”的文件作为重点清理对象,清除制度障碍。二是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聚焦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推动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聚焦中央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交办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督察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严格履职,依法保障流域安全,确保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推动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抓好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类专项整治;加强对生态环境类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罚款管理;主动对接生态环境类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指导丹江口市规范水上综合执法,推动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等地建立区域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四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畅通生态环境类行政案件复议申请渠道,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诉讼机制衔接,推动行政争议非诉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五是大力营造守护“一库碧水”法治氛围。统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共同维护“一库碧水”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会议强调,要强化守水护水意识,自觉争做“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志愿先锋。司法行政干警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承担双重角色,既当好法律的传播者,也当好社会公益的践行者。要发挥示范引领,不断培养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通过积极参与各类水资源保护活动,激励和带动更多人争当“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守护者、志愿者,身体力行自觉守水护水节水,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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