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
11月22日,荆门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行政纠纷,并当场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2024年4月,被申请人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申请人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渗坑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一案进行立案调查,7月对申请人作出罚款十七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认为该行政处罚裁量过重,遂向荆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市司法局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由于案情复杂,于10月11日举行听证会,组织双方围绕事实认定、执法程序、裁量标准、法律适用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本着减少企业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办案人员与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案件经办人员现场座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同时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对双方开展调解。在几轮耐心的调解、协商、沟通过程中,不断调整调解方案,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共识。被申请人综合考虑申请人积极配合执法、公司存在实际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在法定裁量基准范围内对申请人罚款数额作出了适当调整,实现涉企复议案件案结事了人和,为荆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助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的全流程各环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1-11月市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5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136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5件,调解率33.08%,超三成行政争议在复议过程中得到实质化解,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可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聚焦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积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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