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总结现场会
12月12日,为总结三年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绩,交流工作经验,明确下步方向,黄冈市司法局在红安县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总结现场会。黄冈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文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周凯到会指导。
会议充分肯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三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握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新定位、新要求,确立“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提档一批、谋划一批”的总体建设思路,高位推动,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和各级党委政府支持,2次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累计投入各类建设经费5000余万元,新建(置换)44个司法所,改(扩)建71个司法所,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达到195㎡,人员配备“2+N”司法所达到126个,全市司法所(除第三批项目所正在建设外)全面落实规范化要求。
会议强调,要深化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着力夯实法治社会根基;要深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要深化保障能力建设,奋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会议要求,要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查找问题不足,进一步总结经验、固强补弱。要树立正面典型,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司法所工作迈上新台阶。时值年终岁末,要通过“1+4+N”模式(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部门+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黄冈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红安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杏花司法所、永佳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会上,黄冈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体情况,与会人员观看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展示PPT,红安县、英山县、蕲春县司法局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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