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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2024-03-08 16:02 黄冈市司法局

3月1日,黄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全国司法厅(局)长、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八做”工作重点,克难奋进,锐意创新,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坚持抓好系统党的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好全面依法治市,认真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内容和支部主题党日,以清单填报为基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启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坚持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抓好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深入各县市区实地开展调研评估,总结工作亮点、督促整改工作短板。坚持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拓展“市长审案”模式,把原来的“书面审”升级为“书面审”与“当面审”相结合,增强“市长审案”的公开透明度,在全省首创行政复议错案“双报告”制度,创立“速审速裁”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律师行业管理,联合市工商联开展“万所联万会”、“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律师进园区”等活动,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部署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力配合省厅完成对我市公法体系、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检查验收,推动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抓好政府涉法事务,加强合法性审查把关,配合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和审查修改,完成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抓好兜底安全保障,确保戒毒场所安全,连续19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连续24年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通过努力,我市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对标全国有特色、对照全省有地位、对比自己有进步。

会议强调,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在如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如何“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等方面深入思考,系统谋划,唯有正视问题不足,弥补工作短板,找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有的放矢,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举措,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年预期目标。

会议要求,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法工作会和司法行政工作会部署,着力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新作为”,当好司法行政“战斗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运用主题教育成果,做到真正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突出全面依法治市“新高度”,当好法治建设“领航员”。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号工程”、首要任务来抓,全系统务必要责任上肩、全员出击,各县市区按要求做好配合,确保创建成功;力争在全省第一个出台《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办法》;在全市全面铺开专题述法,积极探索“述法+点评+评议”新形式,力争全省第一个实现专题述法全覆盖。三是突出执法监督“新重点”,当好依法行政“监督员”。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体系。四是突出普法依法治理“新效能”,当好基层法治“指导员”。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评选表彰,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后半篇任务圆满完成,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推动政府购买全覆盖,全面落实司法所“2+N”人员配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狠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五是突出复议应诉“新进展”,当好层级监督“裁判员”。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一律予以纠正;对案件反映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一律印发行政复议监督意见书或建议书,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督办通报,确保2024年全市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六是突出律师执业监管“新力度”,当好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员”。认真落实市委要求,牵头做好“建立与企业签约备案管理制度”工作,按季度梳理以市、县政府名义进行的重大签约事项。七是突出公共法律服务“新标准”,当好法治惠民“服务员”。坚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逐步提高案件数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突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是突出政府治理“新要求”,当好涉法事务“审核员”。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严格控制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时限,确保审查效果。九是突出兜底保障“新模式”,当好发展稳定“安保员”。确保戒毒场所安全,加强社矫对象管理,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十是突出司法行政“新亮点”,当好特色品牌“孵化员”。要善于做加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耕细作”,挖掘改革潜力;要善于探索创新,放眼全国全省,对标先进谋划思考改革项目;要善于宣传总结,打造带有地域色彩的司法行政品牌亮点。

会上,6个县(市、区)司法局就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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