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检查考核
近日,鄂州市普法办与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考核组,开展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与管理情况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市普法办和市教育局负责检查市直学校及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各区普法办和区教育局负责辖区中小学校的检查考评。考核组采取自评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深入各中小学校听取法治副校长聘任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治校园创建情况,查阅法治副校长聘书、公示栏、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检查考核结束后,市普法办将本次法治副校长考评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作为派出单位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