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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率先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

2025-03-19 16:19 恩施州司法局

3月17日,来凤县召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新闻发布会。该县在全州率先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从多部门“分散检查”到“联合检查”的转变,切实降低入企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率,最大限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

来凤县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并出台《来凤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指引》《来凤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联系点制度》《来凤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联席会议制度》《来凤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信息交流制度》《来凤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回访制度》,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科学编制清单

县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各领域高频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召开联席会议,征求有关部门对事项清单的意见建议,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有序编制事项清单,共计26个具体检查事项,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常见检查事项。

目前,已编制来凤县“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涉及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娱乐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等7个行业领域。

协调部门联动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要求具体负责“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结果汇总等工作。联合部门根据自身监管职责,积极参与配合“综合查一次”工作,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应急、住建、文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医保、生态环境、消防等11个执法主体参与。检查事项清单按“成熟一批、确定一批”原则分期分批发布,实现最大程度综合查。

2月21日,为确保春耕农资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动机制,在全县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围绕种子经营备案、销售票据管理、品种审定、商标使用等关键环节,对农资经营主体实施全链条监管。

优化检查机制

对于本年度已接受“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企业,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或重点领域治理等专项检查外,原则上相关行政执法主体不再单独进行同类事项的检查。

“综合查一次”将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检查事项和检查主体进行联合,解决了以往行政执法检查中“多头检查”的问题,通过执法部门联动,降低企业迎检时间和频次,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的监管成常态。

来凤县将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目标,进一步拓展“综合查一次”行业覆盖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执法检查频次,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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