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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司法局“五个到位”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2024-03-08 10:49 宜昌市司法局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审核、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让法治助力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核,规范文件把关到位。先后对《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及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对涉及家庭教育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我市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做实做优法律援助,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建立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平台,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专窗。与团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建立妇女权益法律保障合作机制,对妇联转办的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优秀律师评选。近两年来全市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68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传递到位。将《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市妇联与普法网红周姝涵律师合作,录制婚姻家庭普法宣讲短视频11期,点击量超8万次。围绕婚姻家庭领域法律法规组织拍摄“宜律说法—民法典解读”微视频6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市级及各县(市、区)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调组织进驻县乡综合性一站式调解中心,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严格落实婚姻家庭纠纷定期排查、责任倒查和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恶性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集中研判,严格落实化解责任。近两年全市调解妇女儿童案件761件,全部调处成功,为促进家庭和睦发挥重要作用。

、温情施矫严格助矫,日常管理教育到位。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针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组建“6+1”矫正小组,除工作人员、配偶或在校老师等成员外,另吸收熟悉女性身心特点的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等参加矫正帮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坚持一人一策、思想帮教、行为帮控、困难帮扶,落实“三个必须”(入矫时必须心理测评、在矫时有负面情绪或不良行为倾向必须心理疏导、解矫时必须心理评估),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迅速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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